要求证明是正常人 如何让“奇葩证明”不堵路?

05.08.2015  14:08
男子离婚要求提供正常人证明,张先生以前曾要去医院看过精神科,但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张先生被要求提供证明,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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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30年前曾到一家专科医院看了精神科,此后他在生活中和工作岗位上一直正常生活。但日前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当工作人员得知他这段经历后,要求他开具证明,证明自己是“正常人”。(8月4日华商网)

  张先生在他23岁时,曾经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上咨询过一次。后来一直都没有任何异常,并且在一家学校担任任课老师,是一个正常人。没想到现在要协议离婚,工作人员说必须要开一个证明,证明是正常人。可这个证明上哪里去开呢?令张先生头疼不已。开“正常证明”,这样的证明正常吗?离婚需要证明自己是“正常人”与证明“你妈是你妈”大有异曲同工之妙。

  先前爆出众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证明,摔伤申办保险,需开“非打架斗殴受伤”证明;开出租,需证明“3年内没有重大交通事故”;医保报销,证明“自己扭伤脚脖子”,诸如这些奇葩的证明还有很多。李克强总理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简政放权”,这就是对政府工作人员为老百姓办事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在一些工作人员尤其是直接面对老百姓的服务窗口,办事推诿扯皮的现象颇多,很多简单的事情,往往因为需要各种证明而变得复杂起来。

  “奇葩证明”最直接的受害者是老百姓。我们常用证件就一百多个,再加上各种“奇葩证明”,一个人一生中花在办证的时间成本难以估算。而为了办一个“奇葩证明”,不少人“跑断腿”盖章,花在上面的时间、人力、物力等成本“不计其数”,这让老百姓苦不堪言。其实,“奇葩证明”,最大的弊端恐怕就是有关行政部门办事效率低下。当前中央大力提倡“简政放权”,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审批时明确时限和责任主体,要求将繁杂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简化,从根本上方便老百姓。

  “奇葩证明”以及各种不必要不合法的行政许可和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清理,但同时也要注意对合理合法的“证明”的坚持。说到底,“奇葩证明“也正是检验简政放权成色的一个试纸,只有这样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证明能够不难办,不让人纠结,老百姓的切身需求得到满足,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改革的红利,才算是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