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三防办发出通知要求贯彻落实省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

07.04.2016  00:2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做好近期强降雨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防御工作,省三防办2016年4月1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 做好清明期间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粤防办电〔2016〕1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一是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二是 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指引群众防灾避险。 三是 要做好强降雨及其引发的山洪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防御工作,强化清明扫墓、踏青出游等户外活动人员防汛安全管理,加强灾害防御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