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宗:见义勇为者告政府 救人者医疗费无以为继
救起了他人,却救不起自己;变成植物人的他,医疗费无以为继
一笔不堪承受的后续治疗费,将见义勇为者李摄森,拖入了困境。
7月9日晚,广州三九脑科医院10楼,窗外雨声急促。
34岁的肇庆人李摄森躺在12号病床上,呆望着头顶的天花板。中药通过其鼻孔导管注入体内,他张大着嘴,紧锁着眉,表情颇为痛苦。
事实上,这一切不过是感官刺激本能的反应。已成植物人卧床3年的李摄森,根本无法知道在他见义勇为后,整个家庭从此坍塌。
先是被迫起诉被救者,胜诉后却无法执行赔偿;接着街头跪求帮扶,善款不久亦耗尽。三年来,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这次被逼无奈的家人选择起诉见义勇为事发所在地云浮市新兴县政府。向政府要救助奖金,用于后续医疗费,成了其家人希望治好他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开庭前,曾经多方筹措、并已奖励李摄森90万元的被告——新兴县政府回应:上述请求不属“法定必要义务”。
救了他人却无法救自己,这个结,李摄森家人如今不知从何开解……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罗坪
尴尬现状
三场胜诉官司都没拿到钱
李泼森是家中的老二,他与三弟李聪森在医院轮流照顾四弟李摄森,经已三年。回忆起三年来的遭遇,李泼森一脸颓丧。据其称,他家在肇庆市怀集县大岗镇谭珠村,父母都已六七十岁,家中有个大哥,有间歇性的神经发作。前几年,李泼森和两个弟弟在云浮市新兴县打工,工资虽不高,但三兄弟在一起其乐融融。
2012年6月1日上午,李聪森、李摄森正在新兴县六祖镇的一个工地上做工。突然,听到村民的呼救声,兄弟俩毫不犹豫地跳入沼气池中救人。结果,兄弟俩双双中毒昏倒。施救者与被救者均获救,老三住院一个多月保住了性命,而本是准新郎的老四则昏迷不醒,辗转县、省多家医院依然如故,成了“植物人”(详见本报2013年7月26日相关报道)。
同年7月19日,新兴县人民政府向李摄森、李聪森兄弟俩颁发了“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证书。李摄森见义勇为变成植物人,这起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当年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之后,肇庆、云浮两市的政府部门以及社会救助等筹款接近百万。但是三年过去,所募善款早已用完,可李摄森至今依然躺在床上,由哥哥、嫂子几人轮流值守。
2013年,政府安排了法律援助,由施救者李摄森向废水池业主、被救者等人索赔,案子在新兴、云浮经历了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李氏兄弟获赔20万多元。可是法院的判决却遭遇执行难,所判赔偿一分亦没拿到。去年6月中旬,李的家人向新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被告司法拘留,但法院除了给予1.5万元司法救济款后就没有了下文。
“李摄森三年来一直躺在广州的医院,每天近千元的医疗费以及家属的折腾,我们确实耗不下去了。”当时一道参与救人的老三李聪森告诉记者,那时他还没有完全恢复就出院忙着照顾老四,如今出现后遗症也快顶不住了。
李聪森称,母亲为了祈祷老四康复,2013年去烧香时,遭遇车祸。去年在老家怀集县打赢了官司,但肇事者至今也没有赔钱。前期的百万善款,为给四弟治病已经告罄,目前家人希望政府能给予一次性的见义勇为抚恤金,用以后期的治疗费或者由政府部门安置到公立的福利院等机构。“三年三场胜诉官司,都没拿到一分钱,一步步被逼无奈走到告政府,都是没办法的办法。”李泼森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