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15年学生实(见)习工作专题会议

17.07.2015  11:02

为加强对2012级学生实习与2013、2014级见习工作的管理,推进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我院于7月8日上午在嘉禾校区任克勤副院长主持召开了2015年学生实(见)习工作专题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侦查系、治安系、技术系、法律系、计算机系、公共管理系、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部门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领导。各教学系部领导分别汇报了本部门学生参加实习、见习工作的准备、实习安排计划和实习单位的联系情况等工作,介绍了本系部对学生实习与见习管理、教育等方面好的做法,交流了关于实习基地建设方面的经验。

任克勤副院长对各系部的实(见)习准备工作表示满意,对实(见)习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学生的实(见)习工作是整个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的重要环节,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实习、见习的管理制度,促进学院实(见)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实现“平安、有成”。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实(见)习工作,要求每个部门都要强调平安,确保平安是实(见)习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在这个基础上实现“有成”。三、正确把握好“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的关系,防止“放羊”。坚持“以集中实习为主,自主实习为辅”原则,优先安排好学生在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在保证有条件和有效果的情况下个别专业的学生可以进行分散实习;处理好“对口实习与轮岗的关系”,要求专业对口实习,做到学以致用,防止把学生当成单纯的劳动力。四、系、部、处、室、老师们要积极参与,履行好实践育人的职责。要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经费,要强化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对政法机关、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保持好良好的沟通。五、实(见)习接受单位要保障学生在实(见)习期间的工作、生活的权益,给学生提供起码的工作、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条件。六、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基地建设不单纯是提供实习,还要要挖掘、发挥基地的功能,完善共建制度,通过考核评比,把基地真正打造成校局、校院、校企合作的平台,切实加强我院的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水平。(供稿\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