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错位与恐惧暗访同等可怕

07.01.2015  16:08

  【辣评】

  刘建国

  1月4日,哈尔滨西客站站前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微信公号推送了一则通知,内容是前来该市暗访检查相关工作的13人团队照片,并附上编号,要求执法队员一旦发现,第一时间向各中队长汇报。对此,该局负责人称信息系内部转发,且真实性不能确认,正在追查网上被公开的原因。

  根据媒体报道,执法局的负责人表示,因工作人员失误,才将内部通知发到了公众号上。可见,该执法局“防暗访”行为是真实的,而不是空穴来风。

  其实,之所以该局相关工作人员恐惧暗访,关键还在于对自身工作的不自信。既然是暗访,暗访组成员的行为具有隐蔽性。而作为被暗访单位,自身问题往往在不经意间就被暗访组发现。在他们看来,假如不对暗访组成员采取防御战术玩“障眼法”,如何能够在暗访中获得好的评价呢?这种思想,折射出该局相关人员观念的错位。

  作为执法局,对于提防暗访的行为,不应该予以否认和敷衍,而是应该主动改正。站在自身职能角度,执法局应该做的是如何履职,如何更好的做好执法工作,而不是处处躲避监督的目光。即便,能够躲避暗访组,又如何能够躲过群众监督的目光呢?如果执法局依然抱有“鸵鸟思维”,只会让自身工作陷入被动,进而让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说到底,对于执法局来说,既要改正行为上的瑕疵,更要纠偏观念上的认识错位。唯此,才能克服工作中的弊病,真正做好群众工作,不再陷入到形式主义的误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