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举办《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学习培训暨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骨干示范培训班

31.07.2015  20:51

 

  7月30日,省民政厅在广州举办《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学习培训暨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骨干示范培训班,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和全国社区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大对各级民政部门、乡镇干部、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骨干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推动《条例》和《规则》的贯彻落实,推进我省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省民政厅刘洪厅长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张元醒副厅长主持会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周惠明处长对《条例》和《规则》进行了解读辅导。

  刘洪厅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各地民政部门、村(居)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条例》和《规则》出台是推进基层治理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需要;二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条例》和《规则》的内容和实质,结合自身所处的位置,联系实际操作,抓住关键、反复思考,结合普法教育,充分运用党建网络教育平台,采取多种形式,逐级抓紧教育培训工作;三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基层治理和服务各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着力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助,切实推进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着力推进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张元醒副厅长就贯彻落实好这次培训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迅速学习传达本次培训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对培训会议精神再作进一步深入系统的学。二是抓好《条例》和《规则》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在年底前,将所有的乡镇有关负责人、村委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轮训一遍。三是要抓好下半年工作,各地要结合学习贯彻《条例》和《规则》,全力推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下半年重点工作。四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实,为做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局分管领导、政权科(处)长;省村务公开定点联系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改革试点县(市、区)和“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以及联系、试点县(市、区)的示范乡镇(街道)领导、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代表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