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领导讲话不得超50分钟 不出席一般仪式
市领导讲话不超过50分钟、开会不能发放纪念品土特产……广州市政府官网昨日公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活动)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进一步削减文山会海。
全市性市政府会议每年不超过15次
严控数量
《规定》要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可套开的会议采取套会形式召开。并对全市性会议数量实行总量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每年不超过15次,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原则上各部门每年不超过1次。并要求各部门不得以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召开全市性会议。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人数不超过300人;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不超过200人。提倡开短会,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天;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天。
《规定》明确,未经批准,不得以公祭、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严禁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严控规格
一般性仪式活动不邀请市领导
非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全市性会议(活动),原则上不邀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不安排区(县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
一般庆祝、纪念、表彰、研讨、博览、论坛、庆典、奠基、剪彩等各类仪式活动,除有全市重大意义或对工作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以外,不得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发贺信、贺电、题词、题字等。
对邀请省以上领导和市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论证、从严把关,不能简单地参照以往做法;有关规定明确禁止领导参加的活动,一律不得上报请示,不得以直接向领导发函、致信等方式邀请领导出席。
严简议程
主持词“尊敬的某某”不能出现
召集会议的市领导在全市性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50分钟(8000字以内);活动礼节性致辞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会议需安排单位代表发言的,应严格控制发言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
《规定》对会议主持词也有所要求——尽量简短,不层层介绍出席人员名单,不重复与会领导讲话内容。主持词和其他会议文稿不出现“尊敬的某某”称谓。
此外,全市性会议(活动)若有表彰、颁奖、授牌等环节时,应事先把奖品、证书、牌匾等物品按顺序依次摆放在主席台上,不安排礼宾人员传递。举行庆典、仪式时,不安排礼宾人员引领、戴花。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不安排以部门名义进行的表彰、颁奖、授牌等活动。
严控经费
开会不能发放纪念品土特产
《规定》要求全市性会议应尽量采用视频会议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并提倡使用电视短片、演示文稿等方式增强会议效果。
会议现场布置应当简朴,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
经批准的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
严抓会风
会风会纪问题将在市纪委备案
针对会议过程中出现的玩手机、打瞌睡等问题,《规定》明确,市政府办公厅严格执行每半年通报会风会纪的工作制度,对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包括视频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的参会情况进行记录,对出现的会风会纪问题在全市予以通报,并抄送市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实行无会旬和无会日制度。每月11日至20日以及每周三原则上不安排召开全市性会议。公休日原则上不安排举办全市性会议(活动)。在重要节日期间,除经市委、市政府审核保留的全市性活动外,原则上不安排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
记者观察
新规定能给市领导减多少压?
新快报讯 2008年,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全市性会议公务活动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2008年会议规定”),对会议的规模、数量、频率等也做了不少规定。而近日公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活动)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2014年会议规定”),则对市领导参加会议的场合、频率、讲话等都有了更加细致的规定。
比如,2008年会议规定要求,市政府领导同志在全市性重要会议讲话原则上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一般性会议讲话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新的规定,则不分上述两种会议场合,均将讲话时间控制在50分钟,并要求是8000字以内。
2008年会议规定并没有对市领导出席活动的场合作太多区分,只是要求一般奠基、庆典、剪彩、首发首映式等各类事务性活动,原则上不以市政府名义举办、不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而2014年会议规定则明确,除有全市重大意义或对工作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以外, 一般庆祝、纪念、表彰、研讨、博览、论坛、庆典、奠基、剪彩等各类仪式活动,不得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甚至是发贺信、贺电、题词、题字等方式也不行。
2008年会议规定在精简会议程序上着重要求控制讲话或者发言时间,而2014年会议规定则对主持词和其他会议文稿的措辞也有所要求——不出现“尊敬的某某”称谓。
新闻纵横
削减“文山会海”时间表
2008年就曾提出无会旬制度
●2008年,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全市性会议公务活动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市性会议做到就真务实、精简高效、科学统筹,对会议召开的时长、会议发言及讲话的时间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提出实行无会旬制度——每月11日至20日以及每周三原则上不安排召开全市性会议。不过,在实践中,“无会旬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2009年省领导讲话不超90分钟
●2009年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委十届四次会议上批“文山会海”和铺张浪费。当年,广东出台规定明确,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每个文件不超过5000字;全省性工作会议,会期不超过2天;省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不超过90分钟,确保文件会议比2008年减少四分之一。
2012年市领导讲话控制在60分钟内
●2012年市委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切实减少会议、文件,切实控制和减少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对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全市性重要会议讲话原则上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一般性会议讲话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活动礼节性致辞原则上控制在3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