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电白:从四个方面规范司法行为 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今年来,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将完善监督制约制度作为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的重要手段,从建章立制、强化责任追究、内外部监督制约等方面加强对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制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扎牢制度篱墙,以系统制度保障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一是建立完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检察人员管理和奖惩制度》、《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主办检察官权责和管理制度》、《首办检察官责任制实施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追究,细化检察权的行使。二是建立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制定《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检察业务工作程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从程序上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和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议事和决策。三是建立完善内外监督制度。制定《案件统一管理办法》、《案件评查办法》、《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办法》、《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深化检务公开规定》等,强化案件流程监管、法律文书审核,统一案卡填报,规范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深化检务公开和案件信息公开。
二、突出检务督察,以问题导向倒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一是深入开展检务督察活动。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下设三个检务督察小组,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办公秩序、纪律作风情况、执行禁令情况和执法场所等进行督察,适时摄像、照相、录音,并对检务督察情况进行通报,强化作风纪律和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二是深入开展办案安全大检查工作。成立办案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实地察看办案工作区、监视居住点、查阅执法档案、查阅同步录音录像、开展自侦案件现场监督和回访监督等,查找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安全等各类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律程序、执行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完善安全防范硬件设施。三是强化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开展督察。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督察,确保车容车貌、车辆行使安全,如实登记公车使用情况,严格落实节假日严格执行公车统一停放在单位大院等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招待管理规定》开展公务接待用餐督察,确保接待部门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落实接待任务,并列明公务接待费用项目,严格审批。今年来,该院对上下班纪律、公车使用、执法办案安全、信访接待、扣押冻结款物等开展督察、安全检查活动18次,通报检务督察情况3期,发现问题74项16人次,均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强化案件管理,以案件质量力推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一是加强与区公安分局、法院在案卷、赃证物移送等方面的沟通,强化在案件移送、取保候审案件审查、卷宗流转程序和受理标准等方面的衔接,切实提高案件移送审查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认真落实内部分案规则,严格按照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收案时间、文书序号和业务部门轮案顺序等分配案件,严格变更分案程序,杜绝随意变更分案,从执法办案起点上防止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强化流程监控,通过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强化业务流转程序、网上文书制作、审批、用印、打印等监管,促进法律文书和办案程序规范化。四是强化赃证物进出库管理,凡是移送的赃证物,从接收开始到赃证物处理结束,全程纳入监管,做到准确接收和输送,有效堵塞涉案赃证物容易出现问题的漏洞。五是以案件质量评查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挑选33名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评查专家库,随机分配评查专家、随机分配评查案件,自查、互查、科室查、专项查相结合,定期查与抽查相结合,对所办案件证据收集、证据认定、文书制作、文书说理、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出庭预案、公诉意见、庭审监督、判决结果进行严格审查,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今年来,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对日常流程监控中发现问题并提示78件次,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评查案件142件,发现并纠正错误、瑕疵21件次。
四、主动接受监督,以外部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该院在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同时,还认真做好:一是以打造“文明窗口”促进提高执法水平。以打造“文明窗口”引导办案人员树立岗位争先创优意识,提高责任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促进执法水平提高。今年来,该院共接待律师181人次,安排律师阅卷或复制案卷68件次,听取律师意见建议42次,采纳28次,接受系统、电话查询案件978人次,接受行贿档案查询176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8件214人次,在接待过程中,均做到严格规范、服务热情、细心周到。二是以执法司法机关之间的横向监督促进执法规范,通过召开联席会、通报会、专题会议等,加强执法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通报和日常沟通,认真听取其他执法办案单位对该院执法办案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案件中的“四类”犯罪案件,促进规范执法和案件质量提升。三是以案件信息公开促进案件质量提升。严格规范案件录入和结案信息,确保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准确、完整;严格审核、复核法律文书,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规范、严谨。今年来,该院运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66条、法律文书1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条,相关信息均做到规范、准确、完整。四是以社会监督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向《茂名日报》、《茂名晚报》、《南方日报》、省检阳光检务网、法治传媒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检察工作信息46篇次,并积极搭建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强化新媒体的运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以社会监督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