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参事室调研组到我厅召开“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座谈会

01.07.2015  20:31

 

4月23日下午,省政府参事室参事索健元、何铭清、刘恒军、特聘参事曾添贵、邱永权等领导莅临我厅,召开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座谈会。会前,厅党委书记杨江华同志会见了省政府参事室调研组成员一行。梁震副厅长参加了座谈。

会上,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张吕律师受省政府参事室委托,汇报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调研课题初步方案。大家就调研课题的目的、预期效果、内容设置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重点(如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以及知情权)、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以及律师执业过程中有哪些不规范的行为等进行了深入坦诚的交流探讨。

针对与会者提出的意见,梁震副厅长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建议将调研课题“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改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更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同时,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明确为律师参与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以问题为导向,把律师需要保障的权利进行归类列举,分析透彻原因,提出相应对策。二是建议多点实实在在的政策性建议。三是对于提出的对策建议以什么样的载体和形式去解决问题,建议借此推动《广东省实施〈律师法〉办法》的出台,也可以通过省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安几家联合形成规范性文件,为将来立法作铺垫。

座谈会上,省法院、公安厅的同志就诉讼中听取律师意见和看守所会见难等问题与律师进行了互动交流。

索健元同志代表各位与会参事感谢省司法厅对本次调研活动的所做的周密准备以及各有关单位、律师代表的积极参与。他表示,参事室一定会把大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归纳梳理,认真吸收,尽快形成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同时也希望政法各部门切实转变观念,把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作为司法机关的责任,出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的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座谈会由索健元参事主持,省法院研究室、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厅律管处、省律师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和律师代表等23人参加了座谈会。       

来源: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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