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职业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4.2015  19:45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职业资格改革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落实好我省劳动力技能晋升、入户等惠民政策赋予职业资格证书的“关口责任”,不断提高我省职业开发能力和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2013〕2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职业开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发原则

(一)针对性原则。紧紧围绕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局,以劳动力素质提升和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

(二)适用性原则。能满足企业生产实际以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学需要,满足不同行业部门单位开展不同层次劳动力素质的提升培训需要。

(三)公益性原则。坚持服务企业和服务就业,主要开发我省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需要,就业需求量大、可行性强的项目。

(四)效益性原则。充分发挥职业(工种)标准、鉴定题库和复习指导书等开发成果的社会效益,切实用于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工作上,为区域技能人才的培养、人力资源的开发、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供技术保障。

二、立项及开发流程

(一)开发项目的申请立项。

开发项目根据开发内容及形式主要划分为四类:一是目前国家没有职业标准且尚未列入开发范围,而我省技能人才培养急需,且具有一定覆盖面的项目可作为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开发项目;二是我省鉴定需求大,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和省分库尚未建试题的职业(工种)可作为题库开发项目;三是已有题库,但在日常鉴定中反馈试题问题较多的可列入题库调整提升项目;四是我省鉴定人数较多、已建职业标准或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可列入职业技能复习指导书开发项目。

1.项目申报:根据《职业开发流程图》(附件1)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于每年10月前提出下一年度开发项目建议,并提交《项目开发建议书》(附件2)。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中央驻粤、省直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部门或个人的申报材料由各地人社部门收集整理汇总后,统一报省厅。

2.评审立项:省厅组织专家对汇总整理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并纳入下一年度全省职业开发工作计划。

(二)项目开发单位(或个人)的评选和确定。

每年初,省厅和省鉴定中心网站将向社会统一公布当年立项的开发项目,广泛征集并择优选取项目开发单位或个人。

1.资格申报: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从省鉴定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研发采购项目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按照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及其辅证材料报送所在地市人社部门(省直单位直接报省厅),再由各地统一报省厅汇总。

2.资格评审:省厅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择优选择项目开发单位(或个人),并在省厅网站和省鉴定中心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确定开发单位(或个人),签订项目开发合同。

(三)开发项目编写。

获得开发资格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省厅的指导下,积极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职业开发研讨、论证、调查,并制定开发工作进度计划,集中开展职业标准、题库、复习指导书等开发工作。开发工作须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开发管理办法》、《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开发技术规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题库开发使用手册》、《新职业建议书》(以上资料均可登录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职业开发模块”下载)等规范进行。各项目开发期限原则不超过一年,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一年。

(四)开发项目验收。

开发任务完成后,开发单位需提交书面结项申请,并提交此开发工作的所有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由省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结项。

三、费用支付

(一)项目开发费用以《广东省职业(工种)开发费用支付标准》(附件4)为依据,今后将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职业开发成本情况,适时调整广东省职业(工种)开发费用支付标准。

(二)开发项目结项后,项目开发单位(或个人)填报《职业(工种)开发费用申请表》(附件5),省厅依据《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合同拨付费用。

四、其他

(一)我省职业开发工作立项申报、材料审核、资格评审、公示公告、业务指导、职业(工种)开发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具体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按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各地鉴定中心在当地人社部门的管理下积极配合。

(二)各地、各行业部门不得擅自开发、更改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和省题库试题资源,严禁各地、各行业部门使用未经省鉴定中心审定的职业技能鉴定题库。

(三)项目开发申报所需材料均可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gdosta.org.cn)进行查询和下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省鉴定中心反馈。联系人:周灏聪、牛巧红;联系电话:020-83305821、83313432。

 

附件:1.职业开发流程图

            2.项目开发建议书

            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研发采购项目申请书

            4.广东省职业(工种)开发工作费用支付标准

            5.职业(工种)开发费用申请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