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园贷拦住伸向学生的黑手

30.06.2017  10:52

  【嘉宾小介】杨东,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今日话题】

  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大学生超前的消费观念和创业需求、互联网贷款申请的便利使得校园网贷快速发展,行业内出现了滥发高利贷、暴力催收、裸条贷款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校园贷业务。违规校园贷是如何走进校园的?怎样进行有效的规范?它又给大学生消费行为提出了怎样的警示?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

   记者:违规校园贷是如何走进大学校园的?给学生们带来怎样的危害?

   杨东: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兴起,手头拮据却充满消费欲的大学生成了网贷机构争夺的群体。面向大学生提供分期购物和现金消费等服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自2014年以来呈爆发式增长,各种分期平台打着“借款迅速到账”“资助贫困学生”“支持大学生创业”等旗号,很容易吸引不具备独立经济能力、倾向分期消费、试图创业的大学生群体。但实际上,这些网贷平台背后藏有很深的陷阱。一是借贷利率很高,年化利率多在20%至30%,有的甚至周利率高达30%;二是如果逾期未还,则还要承受高额的违约金。这不仅给学生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而且如果学生迟迟未能还上,则会面临暴力催债等情况。事实上,这些民间借贷的年利率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违约金过高且不具备法律效力,很多发放给大学生的贷款本身就是变相的、违法的“高利贷”。

   记者:您如何看待此次三部委共同规范校园贷的行动?

   杨东: 此次有关部门联手整治校园贷有利于打击各种损害大学生利益、有损公序良俗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校园贷行业的健康发展,补足大学生金融服务的缺口,塑造风清气正的校园金融环境。

  应该看到,大学生是需要金融服务的,一定程度上的借贷行为也是必然的。此次规范校园贷行动并不是要取消校园借贷,而是要“开正门”“堵偏门”,一方面,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进一步针对大学生合理需求研发产品,提高对大学生的服务效率,补齐面向校园、面向大学生金融服务覆盖不足的短板。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大学生群体的风险特点,可开发既能满足大学生融资需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校园金融产品。另一方面,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同时,未经批准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监管部门应联合各方力量,加强整治,及时纠偏。

   记者:规范校园贷也为大学生提出了哪些警示?

   杨东: 在校大学生缺乏固定的收入来源,社会经验不足,缺乏识别和判断能力,导致违法借贷平台利用学生金融知识匮乏以及虚荣心态,钻监管的空子牟取暴利。当务之急是要加强针对大学生的金融消费者教育,逐步把金融消费者教育纳入大学生教育体系中,引导、帮助大学生理性合理消费以及科学应对其他资金需求,提醒他们选择信誉度高、利率适当的贷款机构。尤其随着当前大学生消费和创业的增加,金融消费者教育这一课必须补上。

   记者:您对规范校园网贷有哪些建议?

   杨东: 规范校园网贷是一项复杂且综合的工程,涉及面大,需要金融监管、公安、工商、教育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方能实现校园网贷行业的“正本清源”,还大学校园一片净土。对校园贷款机构来说,第一,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加强风险控制水平,坚持合规经营,时刻有“红线意识”,从而实现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第二,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揭示。校园贷款机构应配合监管机构、教育机构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开展理财讲座培训和专项培训,提升学生的理财意识和理财水平,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同时做好风险揭示,充分保证校园贷款客户的知情权。第三,要建立良性催收机制。借贷机构的催收工作应当由本机构负责,不能进行社会化外包,要培养一批有高素质的催收团队,合法合规合理催收,切实保证大学生各项合法权利。第四,要为大学生提供合适的差异化服务。国外的校园贷业务做得比较好的机构会设立合理的额度限制,而且会根据学生的年级、地域、家庭情况等不同,提供分层次、差异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这也是我国校园贷今后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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