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定新规 遇台风暴雨学生可自行延迟上学

13.06.2014  09:34

  广州拟定新规按三级别指引灾害天气是否停课

  新快报讯 记者黄婷 通讯员穗教宣报道 遭遇暴雨天气,到底要不要送孩子上学?相信很多家长都有这样的困惑。未来,这样的局面或有改变,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出台了《灾害性天气延迟上学及停课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上学时间段内出现相关气象预警信号,学生及其家长认为有必要延迟上学时,可以延迟上学,并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因此延迟上学不作迟到和旷课处理。

  征求意见稿指出,灾害性气象主要是指台风、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天气状况。该指引适用于广州市、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本市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按照要求,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适用广州市气象台发布的气象预警信号;海珠区、白云区、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适用本区、县级市气象台发布的气象预警信号。

  征求意见稿对灾害天气的指引分三个级别(见右),意味着未来家长看了天气预报就能大致判断学校是否上课,或者明确在哪个平台上可以了解相关信息,将不再是被动等待通知。

  三级别指引

  1当所在区域出现台风蓝色以下预警信号、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雷雨大风黄色以下预警信号时,学生及其家长认为有必要延迟上学时,可以延迟上学,并及时告知学校,当以上气象预警信号解除,且未发布更高级别气象预警信号时,学生应当及时上学。

  2上学时间段内出现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冰雹橙色预警信号,学生应当延迟上学,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指导学生延迟上学。以上气象预警信号解除,且未发布更高级别气象预警信号,学生及其家长认为安全时,学生可及时上学。

  3指引的第三级别,也是最严重的级别,当所在区域出现台风橙色以上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冰雹红色预警信号时,无需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学校应当自动停课,学校自动停课后,应当及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则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决定停课延续时间并通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