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引重视 多方开座谈会探讨物业服务收费问题

14.01.2015  14:57
本报《明令取消的物业收费仍在收》的报道引起梅江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梅州网讯  (记者张爱飞)本报民生栏目1月11日报道了水榭云台物管公司仍向住户收取梅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明令取消的物业服务收费一事,引起了梅江区政府和多个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由梅江区发改委牵头,房管局配合,多家物管公司以及业主代表参与的座谈会,在梅江区房管局举行。座谈会听取了物管公司以及业主代表等多方的意见和建议,为制定梅江区城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作前期准备。

  座谈会上,多家物管公司及多个小区的业主代表积极发言。一家物管公司的负责人说:“政府在出台2014年《办法》的时候,应该要有与之相匹配的政府指导价。”同时他指出,物管公司服务水平应与服务收费相适应,其收费标准与小区的成熟度、规模和服务类别都有关,建议增加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弹性空间,上下幅度由20%调至30%。另外也有业主代表对服务类别的划分提出了质疑,要求将服务类别细分,并且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同时对“一费制”也提出了看法。“有些高层住户需要额外加收加压费等,凭什么要分摊到不是高层住户身上?”该名业主建议公摊水电费需要根据不同的小区,要求分开收费。

  梅江区发改局杨局长表示,此次座谈会物管公司以及业主代表踊跃发言,为规范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制定梅江区城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另外,就水榭云台物业服务收费问题,该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称:“2010年的时候与住户签了5年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公示了近5年的收费标准住户也都知道,协议中是一直都收取该项公摊水电费的。”同时他表示,如果出台了新的政府指导价,那物业收费将作出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