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解决小微信贷难题 别总在直贷打转转

29.04.2015  19:42
延伸阅读:
  • 上半年东莞信贷稳步增长 增量低于去年同期
  • 本报报道,为帮助中小微企业了解金融机构的融资产品和增值服务,由市经信局等部门联手举办,我市启动了“2015年东莞市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周”活动。

    金融界有句名言,“得小微者得天下”。不过,最信奉这句话的,并不是银行,银行看似巨大的资金流毕竟是存款的集合体,银行行走的每一步,都不过是储户的代理人行为,因此,稳健经营,维持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才是银行的天职。而小微企业则是安全性不高,最容易出现流动性陷阱的企业,所以,指望银行格外开恩,积极向小微企业直接投贷无异于缘木求鱼。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年年号召银行向小微企业加大放贷力度但收效甚微,原因正在于此。

    既然银行直接向小微企业贷款不易,那么,是否可以间接投放贷款或者曲线贷款呢?其实,国外经济圈创新出多重工具,而通过这些工具,银行竟间接地实现了向小微企业的放贷。

    其一是融资租赁。在融资租赁的链条上,银行向创办融资租赁的公司提供贷款,而小微企业则通过租赁设备,间接地享受了贷款。融资租赁公司通常是设备生产公司创办的,有些甚至就是银行创办的,他们资本能力强、信用度好,因此,银行向他们放贷的意愿强烈。而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租赁设备后,只拥有设备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在有效的监督下,租赁公司的资金安全也得到了底线性的保障。

    其二是预付款。即买方向卖方提前支付的定金或货款,这是发生在供应链环节中的间接贷款行为。一般而言,在供应链中,大企业通常是作为买方,而小企业则是卖方。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中国,通常是买方赊欠卖方的货款,相当于小微企业向大型企业提供了信贷。而在发达国家,特别是日本,则是由买方提前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货款。一个原因在于,日本银行界通常向大企业提供优厚的利率极低的贷款,而大企业为了稳定供应链,特别把提前支付货款作为压价的利器,在这种情景下,小微企业在降低供应价格的条件下,其实也间接获得了银行的贷款。

    通过向大企业放贷,再由大企业向小微企业间接放贷,银行可以部分回避风险,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也可以得到缓解。如此解决小微企业信贷难的路径,东莞不妨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