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28.11.2022  14:52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12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赤岗街道

新鸿花园江丽路131

二、海幢街道

1.南华中路381号、385号。

2.兰亭御园T5栋1至2层。

三、江南中街道

可逸家园1、2、4栋。

四、瑞宝街道

1.石溪南约东街北48—50、52—54、57、59、61、63、68—70、72-74号。

2.金碧花园一期13栋。

3.金玫瑰苑嘉鸿二街3、17号。

五、昌岗街道

1.江南大道南398号大院4号、6号。

2.江南大道中207号、211号。

六、素社街道

1.素社东二巷1、5、6、7、8、9号。

2.素社东三巷10号,11号(除高风险区外)。

七、南洲街道

盛景家园凯旋B、威尼斯E2。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