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方发女生遭性侵调查报告:4人不构成强奸罪
央广网济南7月7日消息 记者从山东东平宣传部获悉警方对于女生遭性侵事件的警方调查报告。调查结论称(一)现有证据证实黄德峰、黄德武、卢道刚、郑龙才与焦某某发生性关系时候没有强迫行为,且焦某当时已经满14周岁,故黄某等4人不构成强奸罪。(二)卢某刚有强奸解某的故意和行为(未遂),已涉嫌强奸罪。
新闻回顾:
近日,新京报接到举报称,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
记者调查发现,在当地,上述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还有3名女生称曾被迫与这些男子发生性关系。当地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承认发生性关系的女生,“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
据调查,这几名男子长期将车辆停在学校门口,通过QQ等聊天工具加女生为好友,通过送手机等方式骗取女生好感后发生性关系。
当地警方表示,嫌疑人供述称曾与多名女生发生过性关系,但都是彼此自愿,目前已将其中一名嫌疑人以放火罪的名义“控制起来”。此外,部分女生受侵害后并无保留相关证据,在办案上增加难度。
女生称被三男子性侵
7月3日,新京报记者见到举报材料中的初中女生晴晴。案发时间是去年12月23日,当时她刚过14周岁生日5天,上初二。
晴晴回忆称,当日第一节晚自习课后,她的好友,13岁的小婷一个人溜出学校,被学校门口不远处白色宝马车上的人喊上了车。跟在后面的晴晴上前喊小婷下车,却被一个男子推上了车,随后车门落锁。
晴晴说推她上车的人叫王强(真名黄鹏),经常开一辆红色本田车停在校门口招呼女生,在学生中小有名气。
随后,这辆车开进了东平县银山镇银悦宾馆院内,宾馆又下来三个人。家属称,当地警方后来证实五人分别是黄鹏、卢道刚、黄德伍、郑容材和小庞(未参与性侵)。
5人吸毒后,卢道刚和40多岁的郑容材拉着小婷去了另一个房间,黄鹏和晴晴留在吸毒的房间。
晴晴说,随后黄鹏强奸了她。晚上12点左右,黄德伍进入房间,晴晴夺门而出,但宾馆院子的铁门反锁,晴晴未能逃出。被拖回房间后,黄德伍和卢道刚又分别强奸了晴晴。当晚自始至终,晴晴一直哭泣,并曾抓挠和脚踢对方,但“直接就被按住了”。
昨日,新京报记者来到事发宾馆,客房一名服务员表示,她当晚没值班并不知道此事,但是“地痞侵犯初中生镇上都知道。”
“出名”的地痞
第二天,12月24日中午,卢道刚开车将两个女孩送回学校附近。但两个女孩担心父母知道后责骂,于是一起离家出走到了济南。随后被网友骗去菏泽。
24日早晨,晴晴和小婷的班主任曹辉已经发现两人不见了。曹辉随即通知了两人家长。两家人向警方报了失踪案,连续一周寻遍了镇、县城和临近几个县的网吧、游戏厅,都没有找到人。
晴晴的母亲李晓风说,镇上很快有传言说,两个女孩被黄鹏等“祸害”了。
“那几个地痞混混,专门败坏小妮儿,镇上很出名。”镇上一家超市的老板说。
26日,斑鸠店镇派出所一名负责人告诉李家,黄鹏等人已经到案,对其尿检后以吸毒的名义对其拘留15天。
2014年元旦期间,晴晴和小婷被家人在梁山县找到。
事发后,两个孩子还没找到时,黄鹏的舅舅就到李家“说事”,承认黄鹏等曾与晴晴发生性关系,并表示只要李家不上告,黄鹏等四户人家愿意出40万到60万。
7月5日,黄鹏的舅舅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他的确曾帮忙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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