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成功侦破走私、种植、贩卖大麻系列案件

21.06.2017  03:18

今年2月,广州警方接到报警,称广州市番禺区南亭村一外籍男子吸毒后产生幻觉、进而裸跑伤人。因涉及外籍人员吸毒问题,且其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为保证大学校园教育教学的良好环境,广州市局禁毒支队决定立即安排警力介入调查。当晚,广州警方成立联合专案组,经过两个多月的深入侦查,一个以GOODY(化名)为首的外籍贩卖大麻团伙进入了警方视线,该团伙成员主要为外籍人员,毒品贩卖对象主要是外籍留学生。4月底,专案组经过深入侦查,初步查清该团伙以广东某大学国际楼的宿舍为据点,毒品交易手法隐蔽,多使用暗语交流,同时需要“熟人”介绍才能够买到毒品。5月初,办案民警发现GOODY将在番禺汉溪地铁站交易毒品大麻。专案组果断出击,当场抓获2人,查获大麻20余克,并在犯罪嫌疑人GOODY的住处搜获大麻60余克。同时,专案组对其他团伙成员的住所进行搜查,成功抓获4名外国籍大麻吸食者;对曾经向该团伙购买过大麻的留学生全部带到派出所进行尿检,发现其中6名留学生尿检呈大麻阳性反应,警方依法对6人作出拘留处理。根据线索,专案组顺藤摸瓜,于5月初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抓获两名毒品上家覃某和许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

GOODY住址搜查出大麻

大麻包装

经查,警方发现许某所属的团伙是一个涉及从境外走私大麻入境销售并在境内种植大麻销售的团伙。该团伙以江某(已加入外国籍)为首,主要成员有许某、覃某、叶某等人,主要在网络上销售大麻,销售网络庞大,涉及全国16个省份,数十个买家,上百次毒品交易(以邮寄方式完成)。江某除了经常邮寄包裹给许某等人外,还指导许某种植大麻。专案组随即展开了新一轮的侦查。

截获邮寄大麻

许某通过网络贩卖大麻

经侦查,办案人员排查出一个位于广州花都区某出租屋内的大麻种植点,并发现嫌疑人叶某、周某到了大麻种植窝点,并准备贩卖大麻给下家杨某。专案组立即采取收网行动,当晚在花都区某出租屋内捣毁一个约200平方米的室内种植大麻窝点,当场抓获周某、叶某2人,缴获大麻原植物250余株、大麻成品约9千克,培植、加工大麻工具一批。随后,专案组兵分两路,在白云区抓获正驾摩托车离家外出的犯罪嫌疑人林某等2人,现场缴获毒资现金6万余元,查获用来存放大麻的出租屋仓库2个、大麻加工包装点1个,现场缴获大麻成品约4千克以及包装工具一批;在广州大道中某大厦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现场缴获大麻约0.5千克。据嫌疑人交代,该团伙案发前共计向全国30个省份的380余个大麻买家邮包贩毒700余次,主要是利用微信和QQ与买家沟通联系,然后再通过邮包将大麻邮寄到买家手中。至此,一个从境外走私大麻、在广州种植贩卖大麻的贩毒团伙,在广州警方努力下,从毒品来源、分销团伙、外籍零包贩毒人员到外籍留学生吸毒人员实施了全链条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其中外籍人员11名),缴获毒品大麻约19.5千克、大麻原植物250株,以及种植、加工大麻的工具一批。

大麻种植窝点

警方提醒

大麻是联合国禁毒公约中的严格管制品,世界上大部分国家规定吸食大麻是违法的,虽然有小部分国家允许吸食,但也有极严格规定,不能贩卖、运输等。根据联合国禁毒公约,及吸食大麻后产生幻觉甚至威胁生命等危害性和其成瘾性,我国将大麻列为法律禁止的行为。警方警示,在我国吸食、贩卖、运输、种植、持有大麻均属违法犯罪行为,是执法机关打击的范畴。

(通讯员:黄康灵 曾祥龙 蔡伟喆 杨穗春 编辑:小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