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9张罚单!@东莞房东 这件事抓紧办!警方正在严查!
想必大家都羡慕
房东、二手房东坐等收租的轻松
但事情可没那么简单
小编要提醒
广大出租屋的
房东、二手房东、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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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顾赚取租金
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截至4月9日
全市已开出1299张罚单
最高被罚500元
已有1299名房东、二手房东、管理人员被罚
去年12月1日《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要求登记报送出租人、租客等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由于未按规定报送登记租客信息,全市已有1299名房东、二手房东、管理人员受到处罚。
案例
长安镇135名出租屋房东被依法处罚
▲部分被处罚人员
上述出租人、管理人(二手房东)
大部分属于初次查获
被处以200至500元罚款
如果是第二次或以上被查获
将可能被处以
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部分处罚决定书
凤岗镇
连日来
凤岗公安分局“二标四实”专班
持续组织人员上门采集信息
督促出租屋、单位、物业小区
自主申报居住人员
做好出租屋日常巡查工作
严查不履行信息申报义务的违法行为
企石镇
今年以来
企石公安分局查处了
14宗不按规定登记报送
承租人信息违法行为
清溪镇
3月22日
清溪镇浮岗村一名二手房东
没有按照规定报送“二标四实”信息
被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
望牛墩镇
今年3月以来
望牛墩镇在“二标四实”
基础信息核查工作中
发现6名出租屋屋主
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
罚款200-500元的行政处罚
大岭山镇
今年以来
大岭山警方在开展“二标四实”工作中
依法查处了10宗出租屋未按规定
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案件
石碣镇
3月份以来
石碣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了
7宗不按规定登记
承租人信息违法行为
房东需要报送哪些信息
广大出租屋的
房东、二手房东、管理人员注意!
这些信息必须按时报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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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信息
东莞对出租屋实行出租屋信息管理制度,出租房屋的,除了要将房东、二手房东、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上报外,还要向公安机关报送租客和共同居住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要在租客“来(入住或签合同)、去(离开)、变更、转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
报送途径
❶亲临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报送;
❷通过短信、电话、传真等报送;
❸东莞警方推出“出租屋自主申报系统”,并对所有已采集出租屋的出租人、管理人进行100%授权。需要关注“东莞户政服务”公众号,菜单栏处有“自主申报”功能,然后按提示操作。
不按规定报送后果严重
未按规定报送租客信息的,初次查获将责令限期改正;两次以上被查获的可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未按规定登记租客信息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更为严厉,初次查获就可处200元至500元罚款,两次以上查获,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5日至15日拘留。
接下来
东莞警方将加强执法力度
对未按规定及时登记报送
租客信息的行为等
进行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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