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警方还原挟持人质现场 死者曾要求见前女友

18.10.2015  18:32
10月16日,一男子持匕首挟持一名女人质,警方与其谈判未果,特警狙击手在距其100米的侧面,一枪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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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网讯 10月16日下午,一男子先持匕首刺伤女路人,随后挟持一名女人质,警方与其谈判1个半小时未果,东莞市公安局特警狙击手在距其100米的侧面,一枪击毙该男子。

  10月18日,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分局了解到,受挟持的女人质年仅20岁,全过程镇定配合未受伤;嫌疑人王某经初步尸检,未有吸毒或醉酒情况,警方已确认其身份,或有犯罪前科,但此次作案动机并未查明。

  先在镇政府旁砍伤一女子

  大岭山公安分局负责人介绍了案件的经过。10月16日下午14时,在大岭山镇政府旁的大岭山广场,王某持一把30公分的军用匕首捅伤一名女子贺某。当时贺某把车停靠在路边正准备上车离开,王某从她身后持匕首要胁,让她坐到副驾驶座上。贺某不肯,王某就砍伤了她的脸部和手部,后经医院鉴定为轻伤。

  之后,王某立刻逃跑,周围群众报警。14时05分左右,王某逃至大岭山教育路的小麦田餐馆附近,抢了一名男子的电动车,驾车逃跑。

  接警情后,大岭山分局巡警大队组织警力追捕。14时15分,当追至横镇路与建设路交界处,巡逻民警将持刀男子逼停,但男子不配合,弃电动车想逃跑。

  前女友协助警方稳定嫌疑人情绪

  这时,王某遇到一名路过的女子尹某,便持匕首挟持了尹某。

  为了缓解持刀男子的情况,现场的民警与王某进行对话,问他挟持人质有什么要求。14时25分,王某终于开口,要求警方准备一辆汽车,加满油,10分钟内给他。并称自己驾车要去常平见女友。为了拖延时间和缓解男子情绪,警方口头答应了。

  王某的情绪非常激动,随后每隔一两分钟就催促警方:车呢?你们是不是耍我?后来,王某发现警方准备车拖的时间较长,就提出第二个要求,让警方准备一辆加满油的摩托车。

  14时35分,王某用尹某的电话与女友联系上,并向警方提供了女友的电话号码。警方马上与王某的女友沟通,这才知道,她已于今年7月与王某分手。在得知现场情况后,2点50分,她表示愿意来大岭山协助警方工作,并请了假。期间,警方多次联系王某的前女友,并将电话开至免提,让她稳定王某的情绪。

  狙击手一枪毙命

  15点05分,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灼华带领特警赶到现场,部署营救人质的工作。

  期间,王某的情绪仍很不稳定,还说“我绝对不会再进牢房”。他将匕首紧紧扣在尹某脖子上,让她坐到一旁的警用摩托车上,想带她驾车离开现场,但是未能启动摩托车。15点15分,王某挟持女子走了七八百米,来到大岭山横镇西路和西正路交界处的车至尊汽车美容店门口。

  警方起初想在与王某的谈判中夺下匕首,多名特警伺机守在王某后面。但王某非常警觉,并且命令特警离开。警方考虑到女人质被挟持的时间已达1个多小时,与王某多次谈判他仍不肯放人,还想离开现场;事发地又处于大岭山中心区,虽然周围100米范围已做警戒,但过路行人车辆仍然很多,附近高层建筑也很多,情况复杂,很容易造成嫌疑人激动,给人质带来伤害。

  最后市局领导命令市局特警开枪。当时王某靠在汽车美容店的一堵墙上,抓住了这个时机,15点47分,一名狙击手持狙击枪,在距离嫌疑人侧面100米的距离,一枪致命,击毙了嫌疑人。怕一枪打不死,还会使用其他方法伤害人质。

   镇定女人质被挟持1个半小时安全脱险

  女人质尹某听到开枪后,马上跑开10多米,被警方救下,并且没有受伤。警方介绍,尹某今年仅20岁,是一名服务员,在被挟持的1个半小时中,她一直很镇定很配合,没有呼救,也没有反抗,稳定了王某的情绪,很好地为警方的施救争取了时间。

  尹某事后说,在挟持中王某曾对他说“我今天就死在这里,你怕不怕”,她回答“死就死吧”。10月16日和17日晚,警方心理专家两次对尹某进行心理辅导,也与她的家人进行了沟通,尹某现在的情绪仍比较稳定。

  经查,王某今年40岁,此前在常平一家小店送外卖。警方没有查到他的身份证和手机,还在核查中。前女友透露,王某曾被劳教过几个月,但未发现他精神有不正常的情况。经过初步尸检,没有发现王某有吸毒或醉酒的情况。警方目前还未查明王某的作案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