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根据太阳帽锁定凶手 湛江遂溪"3.1"命案告破

15.03.2016  10:36

3月1日7时45分群众报案称,在湛江市遂溪县城月镇石塘村委会大湾村村口公路边发现一具尸体。经警方初查,死者是遂溪县城月镇东风村村民林某金(男,54岁),遂溪县局请求市局警犬队赶赴现场,协助侦破此案。

中午12点,根据市局程进副局长的指示,警犬队中队长叶磊同志立即组织警犬训导员韦耀、邹延敏、李树光等3名同志携带追踪犬“悠悠”和物证搜索犬“乐乐”火速到达现场。

向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了解案情后,警犬训导员用沙布感染现场遗留的一顶太阳帽的气味做为嗅源使用警犬开展追踪和物证搜索作业。警犬训导员韦耀同志指挥追踪犬“悠悠”进行追踪作业,犬感受嗅源后对现场周围进行搜索,搜到现场西面一条小路时兴奋上线,追踪约180米时警犬发现一只手套(现场勘查人员提取保存),继续向北追踪约300米到达大湾村村前的水泥路处徘徊不前。

训导员和警犬稍事休息后继续追踪,警犬在村子里一巷子上线后一直追踪到一户村民的房子大门前停止不前,对该户人家的大门开口处和停在大门前的一辆摩托车反应强烈。警犬对摩托车前挡泥板的工具箱重嗅后立即做出示警反应,训导员打开工具箱发现了3只手套与之前警犬追踪发现的1只手套材质特征相同。 

侦查人员立即对该户人家进行了搜查,发现该户名叫韩某美的人自命案发生以后一直不知所踪。刑事技术人员提取摩托车把手和韩某美的DNA生物检材进行检验,发现现场提取的太阳帽上的DNA与韩某美的DNA相同,手套上血迹的DNA比对上死者林某金血迹的DNA,从而直接锁定韩某美就是该案的犯罪嫌疑人。

侦查人员立即开展追逃工作,嫌疑人韩某美于3月4日被抓捕归案,经初步审讯,嫌疑人对杀死林某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警犬技术在该案的侦破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为侦查人员提供了侦查方向,还发现了重要物证,从而为锁定犯罪嫌疑人做出了突出贡献!

(湛公宣 编辑:牧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