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需提供父母证件

19.05.2015  12:52

  梅县区一读者:因工作需要,本人现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听说办这个证明需要父母的户口本和结婚证,请问是否如此?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对象,已婚育龄妇女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未婚对象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后,再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属于应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还应当提交已征收的相关情况证明;已婚育龄妇女经孕检后,应先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给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