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07.04.2017 19:45
本文来源: 卫生厅
为加强人体器官移植医师队伍建设,规范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和管理工作,依据《执业医师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49号,见附件1)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委起草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4月5日至4月14日,共10日,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反映。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联系人:姚瑞洁,联系电话:020-83872408,传真020-8380550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
附件: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
2.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3月31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7.04.2017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