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修订出台《河源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4.06.2018  11:42

近日,新修订的《河源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下称《预案》)出台,对接省相关条例,新增河源市处置森林火灾工作流程图,更加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完善组织体系,为河源市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各类森林火灾程序和流程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指南。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周期为3年。原有的《河源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于2013年6月制订实施,使用周期超过3年。新修订的预案对接了去年省新出台的《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在处置时间节点上要求更加明确和严格。

预案》强调了信息报告,明确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森林火灾发生、发展、损失以及处置等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发生森林火灾,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如果发生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发生在省际或者地级以上市交界地区、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等情形的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其报告省政府。

预案》明确,按照森林火灾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其中,Ⅰ级响应为最高等级,适用于森林火灾初判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Ⅳ级响应为最低等级,适用于森林火灾初判为一般森林火灾。

预案》还新增了河源市处置森林火灾工作流程图,流程图明确值班室在接到山火报警讯息后,信息报送、记录、组织扑救、森林公安分局出警调查等详细流程,以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各部门在处置流程上更加清晰和高效。同时,《预案》更加细化组织体系,增加多个相关部门,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要求更明确,其中新增铁塔公司职能范畴,要求要做好全市林火远程视频监控项目前端视频监控点用电、防雷等保障工作,确保项目正常运转,支持推进全市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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