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
粤卫〔2015〕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医学院校:
为做好今年省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项目,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目的是改善基层学历低、职称低、服务水平低等现状,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医学人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地、各定点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大力宣传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项目政策的目的和意义,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任务,做好招生工作
2015年省订单定向培养项目,免费招收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医学生400名,其中本科、大专各200名。根据各地上报的2015年订单定向培养需求和各县(市、区)人口数、全科医生数等情况,确定2015年省订单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2。
各定点招生院校要根据《2015年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年度订单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各地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省反馈的定向培养考生录取信息后,要及时反馈给各相关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接到考生录取信息后,要根据《2015年广东省各县区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招生计划》,尽快通知录取考生,并与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详见《通知》附件1)。
三、严格要求,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一)“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市、区)设置专业计划。招生时实行单独志愿、单独划线,在定点院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投档办法进行投档,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检索,一次性投档,对有缺额的院校专业,从有专业服从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二)各定点院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不得进行选择性招生,也不得将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转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三)当招生不足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缺额情况,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四)定点院校根据定向生实际报到情况,对未完成报到计划的定点院校,可按照“自愿”原则,在第一学期内将该院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非定向生调剂为定向生。调剂后的学生需按《通知》附件1要求,与相关县(市、区)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相关高校须到省招生办公室办理更改计划录取类型的手续。
附件: 1.2015年有关高等医学院校订单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2.2015年广东省各县区订单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省卫生计生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中医药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