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江门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实施

04.08.2014  10:46

        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效有序、科学规范的地震应急体制和机制,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7月11日印发了重新修订的《江门市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为重新修订《预案》,江门市地震局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多次到省地震局请教学习,到邻近市学习成功经验,加强与市直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等。
        与2008年印发的旧《预案》相比,新《预案》重点修订了以下内容:一是将市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增加到45个,并明确其职责;二是在现场处置中引入了现场指挥官制度;三是调整了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将失踪人数计入死亡人数,并且提高了珠三角地区等人口密集地区的灾害分级标准;四是提出成立地震应急工作专家组,为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等。
        《预案》紧密结合了江门市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提高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为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江门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