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橱柜换款式,定金怎么处理?

17.09.2014  13:16

  张先生来电:我在家具店订购了一套橱柜,总价款为12000元,签订合同时应店家要求交了4000元定金。之后,我选中了另一套橱柜,希望协商退订之前那套,店主说可以退订,但他已经为原来的那套橱柜采购了原材料,要全额扣除4000元定金以弥补损失。我觉得白白损失4000元太不合情理了,至今与店家多次理论未果。

  法泰律师事务所刘中强律师答复:《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据此规定,对照张先生来信提及的问题,如果出现两种前提会得出定金退回或不退回两种答案。

  第一、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可以更换款式则店主应当将定金退回给张先生或者作为购货款处理。第二、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不可以更换款式、或者不可在所定的款式已经全部、部分下单配料前提出更换款式,则4000元定金不能归还,店主以此弥补已经为原来的那套橱柜采购了原材料的损失。由于来信涉及的争议是总体合同没有更改,只是单项款式的变更且合同继续履行,而且店主要求的补偿数额限于4000元,则退回定金的数额应为减除店主的实际损失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