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变“认钱” 买方也要惩戒

17.06.2014  09:52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买卖双方在这场你情我愿的交易中,合谋完成对消费者、对全社会的欺骗,双方都在欺骗中获益。因此,买卖双方都有责任,都需要惩戒。

  认证是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符合相关标准,然而,媒体记者经过数月调查暗访,发现在企业质量管理认证、玩具业产品认证、农产品有机认证三大领域,认证变“认钱”的“潜规则”盛行。

  企业管理、产品质量认证本来是人类为满足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消除贸易壁垒,降低交易成本,维护生产者、经销者、消费者等各方利益的一项为国际通行的重要制度。譬如凡是通过ISO9001认证的企业,表明该企业在各项管理系统整合上已达到了国际标准,能持续稳定地向顾客提供预期和满意的合格产品。一旦“认证”变“认钱”,“证书”便是一张废纸,“承诺”便是一句空话。

  要保障认证结果的科学、公正,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是认证机构有足够的技术力量与严谨的工作作风,保证有能力作出客观评价,并不会因为市场竞争而降低认证标准;二是认证机构不受产销双方利益左右而伤害认证结论的公正性。尴尬的是,这两点都不易做到。由于认证市场潜力巨大,都想从认证市场中分一杯羹,名目繁多的认证机构层出不穷,无序竞争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失灵。而不受产销双方利益左右更是难上加难,逐利是企业的天性,处于卖方市场的认证机构如何能独善其身?退一步说,即使机构能坚守,也难保参与认证的员工不与对方勾结,拿原则做交易。

  认证市场并非无法可依,现行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也有《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认证市场方方面面规定可谓备至,包括对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法律责任,从撤销文件、罚没收入到责令整改、追究刑责等等。认证市场出现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相关法律有没有得到尊重、落实的问题。“认证”变“认钱”,对认证机构这一方,要从严格执法、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多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及时、有效地惩戒违法乱纪的认证机构,将屡教不改的害群之马踢出市场;另一方面,树立正面典型,引导认证机构以品牌、信誉、质量、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

  一个巴掌拍不响,“认证”变“认钱”,花钱买证的企业就没有责任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买卖双方在这场你情我愿的交易中,合谋完成对消费者、对全社会的欺骗,双方都在欺骗中获益。因此,买卖双方都有责任,都需要惩戒。对买证的企业又要如何约束?主要针对认证机构的“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花钱买证的企业没有约束力,况且花钱买证行为也没到犯罪那一步,因此不妨用道德武器。花钱买证,事关企业诚信,一旦发现这种不道德企业,应该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进入社会信用体系中,让其为自己的失信行为埋单。

  认证市场乱象丛生,企业遭遇诚信危机,已有时日,不能再坐视不理,任由继续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