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版GSP认证后换药品经营许可证

26.05.2015  12:45

  梅县区梁先生:我在松口开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于今年9月到期,请问村镇药店如何换证?

  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并达到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2013年6月24日起,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任何一证到期的,应按新修订药品GSP的标准,对零售企业组织检查。通过新版GSP认证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