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6岁老人讨债二十年未果 风烛残年仍在讨债

27.01.2015  18:29

  广东阳江市万诚金沙滩开发总公司拖欠工程款——

  二十年前垫资施工 风烛残年仍在讨债

  本人现年76岁。1994年5月18日,我带领广东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第十二施工队,垫资为海陵岛试验区金沙滩旅游开发总公司(区政府属下公司)表演场及土方、60米车场与续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造价共56.4万元。

  按双方合同规定,我们完成工程后,海陵岛试验区金沙滩旅游开发总公司需在60天内付清工程款,但是直至20年后的今天,该公司未支付大部分工程款。为了解决民工工资、材料款,我变卖财产,向朋友借债,向信用社贷款,长期被人追债。本人无数次请求、追讨工程款,该公司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

  2003年12月,万诚金沙滩开发总公司清算小组确认欠我工程款本息合计102.1万元。我于2007年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万诚金沙滩旅游开发总公司偿还我工程款及利息。2010年,我领取了40万元。2012年底,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工贸公司(万诚金沙滩旅游开发总公司的上级)总经理陈斌说,明年将解决剩余的工程款。两年又过去了,工程款仍未拿到。我曾多次到试验区政府、阳江市法院、市信访局及市人大反映。陈斌推脱称,工程款已汇报给区政府领导,等待解决,但事情一直没有进展。

  如今我已是风烛残年,身负巨额债务,连温饱都无法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责令海陵岛试验区万诚金沙滩开发总公司偿还拖欠我的工程款。(广东阳江市海陵镇海陵村  梁世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