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资本有理 恶意放火反被捕

15.07.2015  18:50

  劳动者为维护自身权益讨要被拖欠工资,本应得到法律保护,只因讨薪未果恶意放火,反而触犯刑律被逮捕。7月13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龙某国。

  现年23岁来自贵州麻江县龙山乡干桥村的龙某国,2015年4月在中山市某五金有限公司工作,至6月4日离厂时只领取工资1800元,剩余1350元因老板王某拖欠未能领取到。6月11日,犯罪嫌疑人龙某国到该公司向王某追讨所欠工资,王某称资金周转困难未给,当晚龙某国便暂住该公司宿舍楼307房内。至6月12日上午9时许,龙某国因老板王某拖欠工资未给,产生报复念头,拿出随身携带打火机点燃废弃衣服放火焚烧该宿舍楼307房,造成宿舍内的一张铁架床、一张棉质座椅、一扇胶门及一组电线被烧毁。该厂员工发现着火后,及时将大火扑灭,未造成更大的后果。在一旁观看热闹的犯罪嫌疑人龙某国被赶到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根据刑法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龙某国的行为导致宿舍内的一张铁架床、一张棉质座椅、一扇胶门及一组电线被烧毁,火势扩大可能会殃及该栋楼其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其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涉嫌放火罪。讨薪本属正当行为,但讨要未果恶意放火报复,想让老板付出代价,犯罪嫌疑人龙某国付出的代价却更为惨重,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