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为官不为”没有立足之地

28.07.2015  13:26
原标题:让“为官不为”没有立足之地

 广东省纪检监察上半年工作总结会指出,今年下半年,广东省纪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以案治本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案发单位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制定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等制度;加快出台规定治理“为官不为”。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了辉煌战绩。与此同时,反腐领域出现许多新现象、新理念,呈现出不少新举措、新办法,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新制度。其中既有紧扣党纪国法的“回归原典”,又有对过去未被很好落实的规定的“修补完善”,亦有依据问题形势导向的“对症下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提出的要求。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制度是最根本的健康力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将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需要坚持标本兼治,在制度上精准发力。一方面要使各种形式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常态化、规范化,成为专业反腐机构的有力支撑;另一方面,也要靠改革体制、优化机制、完善制度来防患未然。

  在这种高压态势下,我们看到一些官员庸政懒政,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一种消极的态度对待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对“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这对各级党员干部是一种警醒和鞭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对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这是广东党风廉政建设剑指之处。今年4月佛山市出台《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专项整治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松懈拖沓;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工作打不开局面”等七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成为广东首个出台专项制度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城市。无疑,整改“为官不为”要动真格,就必须在具体措施上精准量化、切实可行。

  整治“为官不为”,既要思想上重视,更要在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中抓落实。一方面要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三联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为治“”提供制度支持;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和完善权责平等、责权明晰的标准体系,对权责全面细化,制定统一的责任规范,做到有责可依,追责有据,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同时,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勤勉者上、慵懒者下,把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责行政纳入干部考察重要内容,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只有真正把干部的实际付出、工作实绩与晋升提拔挂钩,用“实干”打底,让爱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位子、上舞台,得到公平合理的“”,让磨洋工、大锅饭、耗日子者得不到“”,才能使整个干部队伍保持积极作为、主动有为的竞进状态。此外,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没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