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凡无特殊原因的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并规范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家长委员会建设已纳入广东省教育“创强争先”工作指标和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该《通知》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 郑炜梅 李盈子
家委会搭建了家校沟通桥梁
什么是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通知》详实地对家长委员会作了定义,并认为其与学校应拥有一致的教学目标和平等地位。《通知》规定,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家长委员会主要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这三方面基本职责。《通知》还强调了家长委员会应按章程建立与运作,并提出相关制度规定。
关于家长委员会,早在2012年,教育部便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部分学校也已经先行先试成立了家长委员会。鸿都小学在学校开办之初,就成立了校级家长委员会,从各班挑选出一名文化素质较高、热心学校教育工作、时间较充裕的家长成为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家委会家长会走进课堂,为主题班会提供方案与建议,在学校举行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等活动时,热心帮忙做好筹备工作,为学生活动的开展提供便利。同时,家委会家长们也会将学校存在问题及时反映给学校解决。”该校老师巫小娜说,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她觉得家委会是增进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沟通的桥梁。家委会先行先试了多年,在实践中受到了老师的青睐,甚至一些班级也成立了班内的家长委员会。如东山学校初二(20)班的班主任杨金波在2014年新生入学时就发起成立了班内的家长委员会,他说,除了日常沟通外,每学期家长委员会还会组织一次活动(如右图,家长委员会组织到梅县梅西金丰园游玩),家长、学生共同参加。从活动效果看,他认为对家长来说,家长委员会让他们可以和孩子一起成长,更加了解孩子;对学生来说,父母对自己的情况更加了解,拉近了亲子间的关系。
家长委员会将全面铺开
在采访中,教师们普遍认为家长委员会搭建了家校沟通的桥梁,而这也赢得了家长们的认可。罗青梅女士的孩子在鸿都小学就读六年级,在孩子就读一年级时,她便成了家长委员会的一员。“家长们建立了网络聊天群,家委会的家长在与其他家长沟通时,将发现的问题集中向学校反映、沟通,同时也向其他家长传达学校的决策与意见。能解决的尽量解决,大家都是为了孩子。”因此,对家委会的成立,罗青梅非常赞同,也认为应该全面铺开。
《通知》要求,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建家长委员会。对此,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各级家长委员会,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提升我市家委会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