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做个明理好人

21.07.2014  12:49

  ●钟金红

  家风家教是一个人精神成长的重要源头。有什么样的家风家教,往往就有什么样的为人处世的风格,家风家教甚至会影响人的一生。前不久,笔者在一处建筑工地前,看见一位穿着入时的少妇,汗流浃背的建筑工人,少妇正在教训她的孩子,“你再不好好学习,长大后就会像这里的建筑工人,干下等活,吃下等饭!”看来,这位一脸尊贵的少妇的家风家教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决不让孩子将来做建筑工人这样的“下等人”,而是要去做住豪宅、食美味、开奔驰那样的“有钱人”。

  由此,笔者联想起清人郑板桥的家风家教。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作为历经三朝的七品县令,郑板桥在山东潍县作知县时,曾给他二弟写了一封信,说:“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玩耍,任令忠厚悱恻,毋令刻急也”。“我不在家,儿子便由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情”,特别指出,佣人的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一再叮嘱“凡鱼飧果饼,宜均分散给”,就是说,好吃的食品,要均分给佣人的孩子。否则,自己的孩子吃,人家的孩子一边看,那孩子的母亲“岂非割心剜肉乎?”最后说“夫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作个好人”。郑板桥的高明之处,一是对佣人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同样爱惜,“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哪能分高下尊卑?二是对读书的目的,更是看得十分的明白,读书做官,当富人,“此是小事”。什么是大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要教育子女做一个思想品格高尚清正的人。一个封建时代的官老爷,居然能把“学而优则仕”这样头等重要的大事视为小事,而把“做个好人”视为第一等重要的大事来对待,实在卓尔不凡,值得我们深思。

  苏霍姆斯基说过:“如果我们培养的人是一个没有受过教养的人,没有道理和知识的人——这就好像一架发动机已经损坏的飞机在空中飞行,它不但自己要坠毁,而且给人们带来不幸。”重视家风家教,希望孩子将来成为有钱的富人,自然也不是什么坏事,谁会安贫受穷呢?但是,富了,不能摆阔,不能做以富凌穷的“阔人”。做富人,也要当个“明理的好人”,绝不能歧视穷人。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大家都能想到“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社会才能和谐,才能让每个人都活得体面而有尊严。

  (作者地址:平远县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