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告“官” 能见“官”渐成常态
让民告“官” 能见“官”渐成常态
——广东省江门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纪事
来源:人民代表网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虽然全省目前也有几个城市在试点,但江门的试点无疑是最成功的。”在7月28日召开的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两周年总结大会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春建这样肯定江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效。
自2013年7月21日起,江门市中院被省高级法院指定为全省唯一的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正式确定蓬江、新会、开平三家基层法院跨区域管辖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模式。2014年12月,江门市中院再次启动新一轮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实行集中管辖与提级管辖并行模式,确定由江海法院受理并审理全市(除江海区辖区外)所有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江海辖区案件由市中院审理,实现了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真正分离,两次的飞跃创新在全省都是首创。而在“告赢难”方面,江门市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也走在了全省前列。
人大调研视察
为进一步监督推进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提高行政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5年初,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调研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调研组专门听取市中院行政审判情况汇报,召开有关单位和人大代表、法官、律师以及行政诉讼参与人等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了解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情况。
调研组发现,2012年江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为零,2013年仅有3人出庭,而2014年上升到51人,2015年至今有61人出庭应诉,全市越来越多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逐渐解决过去“民告官”却“不见官”的尴尬状况,民见“官”渐渐成为常态。两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基层一审“民告官”案件586件,审结469件。截至7月底,全市共有125件行政案件由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中50件由一把手亲自出庭,更有1名副市长亲自出庭,刷新了江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历史记录。
“立案难”是“民告官”的第一道坎。如何越过这道坎,让民告“官”成为现实?7月初,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法制代表专业小组对市中院立案登记制实施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听取5月1日以来实施立案登记制的工作情况汇报。视察组发现,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立案量保持相对平稳,但行政案件数量大增。视察组对市中院认真做好立案登记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希望市中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立案流程,健全相关监督与考核机制;加强诉讼指引,努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减少老百姓来回跑的次数;同时要加强研判,总结工作经验,改进薄弱环节,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优势,以更好的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诉权的行使。
专题听取审议
在江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江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
经过充分地审议,常委会提出针对性的审议意见:要畅通渠道,进一步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结合新《行政诉讼法》的宣传活动,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认知度;认真落实好5月1日后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加大异地代收立案材料、巡回审判、立案制度改革和执行力度。要建章立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总结试点经验,健全试点工作机制,加强对试点江海区法院的指导;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立案、送达等问题;规范法律适用,提高庭审质量;完善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程序,健全执行制度。要统筹协调,全面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结合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设置有行政审判特点的法官绩效考评办法,及时、公正落实法官职级待遇,增强队伍的活力和稳定性。要延伸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与市政府协调,进一步完善《江门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要落实保障,全面优化行政审判环境。立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争取支持,排除各种非法扰阻,摈弃地方和部门保护,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认真落实整改
江门市中院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中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整改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的便民利民措施,确保群众诉权实现,并确定整改时间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为此,从6月开始,全市法院在前期集中统一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宣传周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在《江门日报》大篇幅进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总结及在《今日锐评》栏目进行深度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的新常态及全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市中院还决定,下一步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探索简易程序审理、共同诉讼等改革,狠抓行政审判质量的提高,全面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司法建议工作,继续发布江门行政审判“白皮书”,优化行政审判环境,主动接受当事人、人大、检察机关与社会的监督。
(作者:华有胜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