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都议事厅】监察委挂牌掀开了反腐新篇章
■ 郑渝川
19日,梅州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暨成立大会举行,标志着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入新阶段。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推动国家监察制度改革,设立监察委员会,首要目的是加强党对于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确保强有力的监察监督覆盖公权力运行,真正实现“不敢腐”、“不能腐”。
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有效整合了党委纪律检查、政府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院反贪反渎等职能和力量,将有助于提高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整体效能,形成合力,避免反腐监察“政出多门”,并有助于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社会化体系的规范建设。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同时也将实现惩治腐败的程序化和法治化,为构建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生态提供净化保障。
梅州市监察委员会的挂牌成立,标志着梅州市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入新阶段。当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有关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继续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推进、执行改革的各方面自觉性。
梅州市及所辖各区县在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设立监察委员会工作要求中,既要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和梅州市确立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推进,确保改革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积极响应改革后的配备;同时也应本着务求工作效能的原则,实现新组建的市县两级监委的人员优化配置,将政治可靠、勇于担当、业务娴熟、熟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的干部配备到监委工作一线。
同时,新的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在磨合班子和队伍、重新建章立制过程中,还要加紧按照十九大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提出的各方面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在省委、市委领导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高效运行,对任何违纪与贪腐零容忍。
此外,在推进监改、实现“两委”融合过程中,还要注重评估过去以来市县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成果,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转化,真正实现“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充分学习、吸收省内外其他地区的试点建设经验,加强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自身监督机制建设,确保形成合力的监察权始终处于党委领导、人民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