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限制病人住院 医保添堵谁之过?
据《新快报》报道,日前一条《医生为什么赶你出院,因为你是医保病人?》网帖广为转发,文中称现时医保政策会导致医生不得不推诿重病医保患者,导致病人住够一定天数就必须出院。对此,广州市医保局回应称:“将这些行为推脱到医保制度上,是具有欺骗性的说辞。”
根据报道,许多有过住院经历的医保病人的共同经历都是曾“被转院”, 不少需长期留医的病人每隔约15天就会转一次院。不少病人不得不在多家医院之间辗转奔波,不仅不利于病人接受治疗,家属也被折腾得吃不消。而“被转院”的理由都是一样的:“医保政策对单次住院医保费设置了上限,超过了不能报销。”其实,这种情况早已有之,并非今天才有,广州不少媒体也曾报道过相关情况。
医保部门表示,“医保中心从未对每个病人住院的天数、每次花费进行限制。”有关负责人还详细介绍了医保中心如何划定医保总费用拨付给对应的医院,而医院往往又如何将额度分摊到各科室的情况,但无论如何医院绝对不能找医保借口来推诿病人。
当然,生活中的实际情况也不会是如此简单,“赶病人出院”的背后有很多原因。事实上除了医院方面为了维持甚至提升创收的原因之外,也不排除有些疾病是目前医疗技术无法根治的,如果按诊疗规范规定达到出院标准的话,医院有权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以免造成对有限医疗资源的过度占用。但是,即便这样也不能以医保规定作为借口。
现在的问题是:第一,既然以医保规定为借口赶走病人是丧失医德的违规违法行为,为何还能够大行其道?这里应该思考的是,这种行为为什么难以受到监督、审议乃至司法裁决?既然这种现象是经常发生的,而且如医保中心负责人所说是医院领导应该负的责任,为什么会出现监督与问责的缺失呢?甚至还应该追问的是,对经常发生医院以医保规定为借口赶走病人的现象,难道相关部门是记者来采访之后才知道的吗?如果不是,为什么早不公开申明并行使相关的监督与问责之职呢?
第二,按照医保局的说法,医保部门“每结算年度都会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其他客观因素对定额控制指标进行合理动态调整,形成了一整套科学、有效的定额调整机制,以保证一个结算周期内医疗机构的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既然是这样,医院何苦要背负着丧失医德的恶名而赶走病人呢?而且,这种说法是否意味着目前这套结算制度已经很完美呢?在这个问题上,媒体的报道中没有提到医院方面是怎么说的,究竟是对结算制度的科学性的认同呢,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愿意发声呢?
第三,针对医保限额,医保部门回应称:“基金有限,设置总额是为了有效利用基金,并且防止过度医疗。”且不论过度医疗之说有无实际依据,医保限额导致的结果已经出现,市民饱受其扰,有关部门为何不去解决?
无论是医院方面必须面对的问责还是医保管理部门应该承担的管理责任,在目前医患矛盾已经非常紧张的社会氛围中,权力职责在医疗机构与医保管理部门之上的公共管理部门不应该坐视不理。对于病人来说,如果不是按诊疗规范规定达到出院标准而“被出院”,这是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再继续发生了。
(作者李公明 系知名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