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记者证换发期间不得阻挠正常采访

23.08.2014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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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隋笑飞) 今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申,全国新闻机构统一换发新版记者证期间现版有效的新闻记者证继续使用,不得借故阻挠记者正常合法采访。

  据了解,新闻记者证每5年换发一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每年均组织开展年度核验,通过核验的证件须贴年度核验标签,2013年度核验标签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今年需组织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为不影响新闻记者正常采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分别在今年4月1日、7月14日两次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中国记者网发布了将现版新闻记者证有效期延长的通知,并强调记者证换发期间现版有效新闻记者证继续使用。

  近日,有媒体记者持现版有效的新闻记者证进行正常合法采访,被采访单位以“记者证过期”为由拒绝采访。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统一换发全国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换发期间现版有效的新闻记者证继续有效使用,请社会各界积极配合持证记者的采访工作。被采访单位对持记者证人员的身份有疑问时,可通过“中国记者网”进行查询核实。凡是中国记者网能查询到的新闻记者证均为有效采访证件,被采访单位不得拒绝、阻挠持有效记者证的新闻记者正常合法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