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道理,少挨揍

11.02.2015  04:39

  王国华(作家)

  我一度认为文明是人类的基本行为,普世皆宜。但后来发现也不一定。比如随地吐痰可以被认定为非文明行为。但在我们老家,尤其几十年前,地上都是土,连屋子里都是土,一口痰下去马上被土埋没,不致沾到鞋底上,还能起到压制灰尘的作用。所以随地吐痰完全不被禁止。乱停车在现代文明中被认为是弥天大罪。最近这些年农村生活条件变好了,在我的故乡,很多农村家庭都买了汽车,一个院子里一台汽车,随便停放。地方太宽敞,没有必要画个框,谁要是在自己家画个停车位,定会被认为神经病。时间久了,这些车主乱停车就会成为习惯。

  如果把吐痰者和乱停车者领到城市里来,他们会不适应,跟他们打交道的人也不适应。这时候他们必须调整自己,少数服从多数,遵守大多数人的文明规则,否则只有打道回府。但如何让他们遵守大多数人的文明守则呢?方式有两种。人一生下来,无拘无束,没有障碍,野性十足,你什么时候见过野花长得整整齐齐?所谓文化,就是“以文化野”,以规则来约束个体的行为。文明的行为,一是要有人教,尤其父母的言传身教,这叫家教;二是遭到严厉回击。让你在畏惧中知道什么是对是错。这是社会教人。

  还是举例子吧。我上中学时遇到两件事。其一,我和同伴到一个小卖店买牙刷。那时候不知听谁讲的,牙刷有劣质产品,轻轻一掰就断。同伴从柜台上拿过牙刷,轻轻掰了一下。没事,他又使劲掰了一下,还是没事。“”一声扔下这个,又拿起另一个牙刷接着掰。如是者三。店主是个老太太,静静看着我们,忽然一下子爆发,对着同伴破口大骂。我和同伴都吃了一惊。其二,我在一个旧书摊上拿起一本书,问摊主多少钱,摊主蹲在地上说,一块钱。当时我们的伙食费一天也才一块钱。这样一本书在我心中最多值五毛。于是我很不屑地将书重重摔回原地,以此表达自己的不满。摊主也就二十多岁,应该比我略大一点。他忽地站起来,对我怒目而视。他的眼神把我吓傻了。幸亏上课铃声响起,我赶紧跑回教室。

  现在回想,我和同伴的两次行为,自己当时并没觉得不礼貌。恰恰相反,我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对方的感受,完全不在我们的考虑之列。我们那样做,想当然地认为人家也要顺着我们的思路来。如果当初卖牙刷的老太太和卖书小伙没什么反应,任由我们玩下去,我们到今天还会摔东西。

  道理虽然简单,但具体到每个人身上,实现起来不容易。有一次在厦门旅游,见到一口大钟。旁边一个旅行团的人围着这口大钟转来转去,其中一个人咣咣地用脚使劲踹。我想,他也许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混蛋行为,如果知道,何必混蛋呢?其实只要有人站出来狠揍他一顿就完事了。这不是以野蛮对野蛮,相反,是文化的一部分。揍,在此处乃是文化手段之一。有人说西方人文明,但他们在自己家里大声喧哗,吵到了邻居,警察就可能来把他抓起来。这是把所有的人都当成了恶人。派个教授来你家里讲道理有用吗?没用。父母在家里教育你,给你讲道理,也不一定是为了让你多么文明,有时候或许更多的是为了让你到社会上少挨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