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砸8282亿重要基础设施 近四成投给城际轨道项目

10.06.2014  18:14

广州未来三年计划建设或启动283个大项目

文/羊城晚报记者 张林

广州市重要基础设施面貌或将发生质变。昨晚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市发改委副主任梁永表示:“广州市2014-2016年重要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282亿元,共283个项目,其中2014—2016年计划投资约4236亿元。”据了解,《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2014-2016年重要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已经5月26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和6月9日的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意见》明确了至2016年年末,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国家信息主枢纽、能源供应保障、市政路网、花城绿城水城和公共服务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树立规划先行理念、科学编制和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强化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三项要求。此外,在项目推进方面,从前期工作、用地保障、土地房屋征收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理顺了机制,明确了工作分工。《实施意见》还要求积极拓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建立项目跟踪协调督办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梁永介绍说,《项目计划》共分12大工程,共283个项目,总投资约8282亿元,其中2014—2016年计划投资约4236亿元。“我们要求在2016年年底能够开工的或者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或者投资规模1个亿以上的,才能纳入这283个项目。”梁永表示。

283个项目包括国际航空枢纽港工程(3项、267亿元)、沿海主枢纽港工程(10项、243亿元)、铁路主枢纽工程(10项、991亿元)、城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8项、3267亿元)、高快速路网工程(14项、780亿元)、信息基础设施工程(5项、32亿元)、能源保障及新能源工程(19项、647亿元)、生态设施工程(9项、47亿元)、环保设施工程(14项、156亿元)、水利设施工程(18项、213亿元)、市政设施工程(51项、840亿元)和文化设施工程(102项、799亿元)。

梁永解释说:“《实施意见》和《项目计划》明确了283个具体项目都要求在2016年前建成或启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单位。”

亮点

项目偏重民生 治理大城市病

梁永认为,《实施意见》和《项目计划》突出了“四个紧密衔接”。即与国家、省、市有关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衔接;与广州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紧密衔接;与当前稳增长、调结构、增后劲的现实需要紧密衔接;与市民最迫切的需要紧密衔接。“围绕市民关注最为迫切的公共交通、教育、民政、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致力提高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市民提供宜商宜居的良好条件。”梁永表示,项目偏重民生,尤其是针对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等“大城市病”去治理和投资,是《项目计划》的一大亮点。

解读

项目巨额投入 包括社会资金

羊城晚报:《项目计划》涉及283个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约8282亿元,如何筹集?

梁永:283个基础设施项目除政府投资项目外,还包括大量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以财政投资为主,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主要由投资主体自筹解决,通过项目运营获取合理回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将通过多渠道筹集:

一是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导作用。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广州作为区域金融中心的优势,争取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支持。同时,通过广州基金和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基金,加强与保险、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联合出资,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各种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三是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购买政府债券、投资基金等不同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羊城晚报:《实施意见》和《项目计划》中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占比重大,是何考虑?

梁永:按照《珠三角规划纲要》提出广州要建设综合性门户城市的要求,综合交通枢纽发展水平还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与全国其他重要经济区域的快速交通联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各类交通组织方式的无缝衔接还有待加强。市区路网系统难以满足市民快速增长的出行需求。

为解决上述不足,《实施意见》围绕将广州打造成世界级交通枢纽和全球交通网络重要交通节点城市的目标,通过空港、海港、快速轨道交通、高快速路、市政路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