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设立首个“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

09.10.2014  11:54
  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办理情况对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甚至刑事审判都有着重大影响,如何加强对公安的监督,做好侦查引导,让案件办理经受得起考验,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破解上述难题,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下简称二区检)在2011年推行检警联络官制度的基础上,经过与辖区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决定在沙头、厚街、北栅三个基层派出所各设立一个“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下简称驻所办)。2014年9月10日,驻所办举行了签字和挂牌仪式,这是全市首个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 

  该院侦监科科长林合展介绍,检察院定期抽派精通业务、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到驻所办值班,对重大疑难案件从定性、侦查方向、证据搜集等方面提出检察意见,并对侦查活动进行同步监督。同时,将监督关口从公安预审、法制前移到公安受理初查阶段,避免因侦查方向错误导致讯问不到位、证据灭失等问题的发生。 

  二区检副检察长曾繁辉说,驻所办提供了检警联络的新平台,既能延伸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又能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提升检察公信力。 

  长安公安分局李中文局长认为,设立驻所办是一项互利互惠的举措,有助于公安准确把握案件逮捕证据标准,降低案件退查率、不捕率,提高公安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编辑: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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