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最低消费”凸显“经济短视”

15.10.2014  12:29

  孙维国

  本报近日报道,新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将在下月起试行,“禁设最低消费”等多项新规定受到市民关注。记者走访梅城部分餐饮店发现,“最低消费”规定在我市餐饮行业较少出现,只有部分中高档餐厅对包厢设置了最低消费。

  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由来已久,为什么要这样做?答案不言自明——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设置最低消费确实能够给商家带来利益,但其中利益显然十分有限,凸显“经济短视”。如果商家的生意清淡,客流量少,最低消费能带来的利润自然就少。相反,如果商家生意红火,不设置最低消费,也能以量取胜获取高额利润。

  由此来讲,商家完全可以在其他经营环节细化管理,挖潜增效,而非死守“最低消费”不放。譬如,用物美价廉、优质服务吸引消费者,培养消费忠诚度,以此吸引更多消费者。在细化管理、优化服务、打造品牌上不断创新,满足消费者的价值需求,将“顾客就是上帝”落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用消费者看得见、摸得着的切实举措,使消费者真正有“上帝”的感觉。唯此,才能培育出越来越多忠诚客户,吸引更多“回头客”,提升市场竞争力,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意越做越红火。反之,为了获取一点眼前利益就设置诸多条款,则会招致消费者反对,有可能失去“回头客”,少了忠诚客户。

  做生意不是一锤子买卖,而应谋划长远。设置最低消费,难以培育出忠诚客户,更不会获得消费者赞誉。当消费者都反对最低消费,商家依然我行我素,就是逆消费者利益而为,失去消费者支持,最低消费设置得再高,也是“零利润”。是眼前利益重要,还是长远利益重要,对商家而言显然不是一道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