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入学要交亲子鉴定证明太雷人

11.05.2018  11:52

  ■ 何 勇

  日前,东莞虎门有家长反映,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父母单方或双方户籍在虎门,但孩子户籍不在虎门的家庭,如果孩子想入读公办学校,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对此,虎门教育部门回应,该做法是因为此前提供虚假证明的人太多,也是为了堵住不法分子贩卖学位的漏洞。

  教育主管部门保障教育公平,采取措施堵住政策漏洞,避免有人通过假证明敲开学校入学的大门无可厚非,也是必要之举。但是要求家长必须、只能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这样的规定实在是太雷人、太荒唐了,明显是在给家长添麻烦,加重家长不必要的负担。

  众所周知,法律上并不缺父子关系、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即使父母中有一方户籍不在虎门,孩子的户籍跟随父母中的另一方落在外地,但只要父母双方同时使用结婚证、户口簿和身份证这些难以作假的法定证件,就完全可以证明他们之间的父子关系或母子关系,而并非一定要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如果担心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会造假,一纸亲子鉴定证明就不可以造假吗?

  另一方面,有一个基本常识我们应当认识到,血缘并不是形成父子关系、母子关系的唯一纽带,比如收养、再婚,同样能够形成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如果亲子鉴定证明作为孩子入学的唯一凭证,那么对于那些收养的孩子,再婚而带来的继子、继女,显然没有办法通过提交亲子鉴定证明来入学。

  事实上,对于一些家长利用假证明送孩子进入公办学校读书的问题,相关部门不应该把所有问题都推给家长。首先,政府要发挥服务者的角色,要让信息多“跑路”,少要这种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的“雷人证明”。在证明父子关系、母子关系上,应当以现有的法定证件或文书为准,而不是“另辟蹊径”故意刁难百姓。当然,最根本的是,政府要加大公办教育资源的供给,尽可能地满足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