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对侵吞扶贫资金就该抡“重拳”

28.02.2018  11:03

  ■ 彭永清

  日前,五华县人民法院对两宗镇村干部侵吞“两不具备”搬迁补偿款的案件进行宣判,11名镇村干部被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十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就是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也是我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力手段。虽说此次判刑的只是镇村干部 ,看似“不起眼”,却都是直接跟群众打交道的“蝇贪”,更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必须抡起“重拳”予以惩处。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有力的举措,想法设法出实招,在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取得了明显效果。特别是对一些典型案件更是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及对扶贫领域一些严重违纪案例进行“一案双查”,既追究查处了当事人,又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督责任,这些手段对一些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可谓直戳要害。此次五华法院宣判侵吞“两不具备”搬迁补偿款案件,就是要释放出对敢向扶贫资金伸手行为绝不客气出重手的强烈信号,就是要表明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一定严肃查处的坚定决心,更是在告诫那些心存侥幸者能悬崖勒马。

  可以预见,越往后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将越严。相关部门除了要花更大的精力深挖细查,多措并举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外,还要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堵塞有关漏洞,全面挤压腐败空间,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少发生,甚至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