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立破并举 搞好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立破并举、扶正祛邪的过程,立什么,破什么,需要好好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的这一重要论断,对于我们抓好作风建设,扎实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抓作风,就要立破并举。古人云,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不破除陈旧陋习、有害观念、不良作风,就难以树立全新气象、崭新面貌、优良政风。当前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目的就是要通过破除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对党风政风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进而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树立俯身服务群众的观念,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处理好“立”和“破”的关系,对搞好作风建设,打好执政基础,十分关键。
搞好作风建设,需要“破”字开路,“破”是“立”的前提。破,就是要破除思想观念中隐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破除违反党纪国法、八项规定的不良作风和言行举止。可以说,“四风”问题能解决到什么程度,取决于“破”的力度。“破”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不断破除虚假,敢于向问题动刀,才能巩固已有成果,严防懈怠,严防反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要深刻地认识“破”的重要性,通过加强学习、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等一系列环节,层层深入、步步为营、逐一整改,真正地把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清除到位。
“破”的最终目的是“立”,“立”是“破”的要求和动力。立,就是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党风政风,树立党纪国法的权威,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只有真正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树立起来,才能以清正严明的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去直面困难、解决问题,才能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下真功,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只有好的作风树立起来了,已经取得的成效才可能持久,通过树立并形成弘扬正气的大环境、大气候,那些损害人民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威风邪气”才可能失去市场、失去通道。
一“破”一“立”,蕴含着丰富的辩证关系,不管是破还是立,都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系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成败,我们只有结合工作实际,好好把握作风建设中破”与“立”的关系,根据作风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持续“破”、坚持“立”,建立起“立破并举、扶正祛邪”的长效机制,才能破除四风,树立新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