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遏制校园暴力有赖法律之剑

28.05.2016  01:24

  报载,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消息称,2013年至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校园暴力”案件510宗915人,其中已提起公诉748人、决定不起诉98人。

  3年510宗校园暴力案,这意味着平均每年发生170宗。这还只是广东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而按照我们“重帮教,轻刑罚”的传统,那些没被诉至法庭的校园暴力案无疑会有更多。若扩延至全国,则这一数据或许更会令人惊讶。

  无论如何,不容否定的是,近年校园暴力、霸凌案呈上升趋势。仅去年一年,便有多起轰动全国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而且,施暴的主角不分男女,且有低龄化趋向。从广东省检察院披露的信息亦可看出,近三年来,校园暴力案件中实施犯罪约70%系未成年人。

  正处青春发育期的少年沦为校园施暴者,成为犯罪主体,这无疑是整个社会的悲剧。细察近年媒体曝光的诸多校园暴力案,有许多皆因琐事而起,有的只因一时逞强斗气,有的则是男女朋友争风吃醋,有的纯粹只为了炫耀,一言不合即拳脚相向。这些事件不仅摧残了被打者的身心,也带来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高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68%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中,加害人的施暴不计后果,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

  校园暴力案的起因虽千差万别,究其根源则是社会、家庭教育等多方因素所致。尤其近年的社会戾气弥漫,暴力冲突多发,对辨识力较差的孩子无疑起着负面引导作用。

  诚然,对于频发的校园暴力案,需要综合治理,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配合,但最迫切的则是依法治校的发力,要仰赖法律之剑阻遏校园犯罪。对此,发生于美国的一起中国留学生校园暴力案,无疑是个较好的借鉴。

  去年3月,美国加州某私立高中的十几名中国留学生对两位同学施暴,此后案子被诉至法庭。首次开庭时,这些中国留学生完全没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当得知最高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的刑罚时,学生们几乎吓蒙了。最终,三名被告在今年初分别被判6年至13年的徒刑。

  仅仅因为“打架斗殴”,就要坐十几年牢甚至终身监禁,美国法律对校园暴力的处罚之重不仅超出国人的认知,对人们内心的震撼更是无以复加。在中国,无论中小学生还是家长,少有人将校园暴力视为犯罪。许多校园欺凌案,除非死了人或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很少被追究刑责。一般都作为治安事件处理,更多更常见的则是批评、教训一顿了事。

  值得一提的是,对学生和孩子,我们向来只注重“教育、感化、挽救”。相当长的时间,对未成年人该不该施行必要的惩戒,一直备受争议,而反对惩戒者似又占据主流。如今看来,这的确是个值得重新审视的话题。对成长期的孩子来说,宽容固然需要,但突破规则与法制的宽容,就成了纵容乃至犯罪。在近年被曝光的一些校园暴力案,一些孩子对自己的暴力和欺凌不但不以为耻,还自拍下来,放到网上炫耀,其无知“无畏”实在令人担忧。

  在社会价值观混乱的当下,对未成年人法律惩戒的“心太弱”以及制度缺失,势必造成“破窗效应”,也将造就更多的校园“小霸王”滋生。因此,对校园暴力的法律究责,实有必要上升到国家议题予以重视。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