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粤教工委思〔2009〕1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学校2020年度“十佳辅导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年度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其中新入职,挂职、借调、休产假等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较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有一定成果。
4.工作作风扎实。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耐心指导和服务学生,学生评价良好。能认真落实学校和学院交代的任务。积极推进学生工作进社区进网络,经常性地走访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需求,掌握学生动态。
5.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工作成效和实践引领作用突出。所带班级和学生积极上进,表现良好。在学生管理中没有因个人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辅导员自评。全体辅导员对个人2020年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写实性填写《华南农业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表》(附件1)和《辅导员年度考评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报送学院党委,其中“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将作为职能部门评价的重要依据。(完成时间:2021年6月18日前)
(二)学院评价和推荐。学院党委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各学院按照不超过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数量50%的比例推荐,同时要对推荐的辅导员进行学院评分和排序(95-100分为特别推荐,特别推荐比例不超过推荐数量的50%;90-94分为推荐)。(完成时间:2021年6月22日前)
(三)确定“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确定“十佳辅导员”最终候选人。(完成时间:2021年6月23日前)
(四)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学工部(研工部)统筹安排,按规定随机抽取“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所带年级学生30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对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进行评价,掌握学生对辅导员的测评情况。学生满意度测评另行通知。(完成时间:2021年6月28日前)
(五)终选。1.终评由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审核得分(占60%)和党史微课大赛(占40%,要求详见附件3)两部分组成。2.初定于6月30日举行辅导员党史微课大赛。“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提前准备好5分钟内的党史微课进行现场宣讲,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按终评总分排序,评选出“十佳辅导员”。(完成时间:完成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学院所有辅导员的《华南农业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表》和《辅导员年度考评信息汇总表》收到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名盖章)报送学校。
2.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29日前下午下班前将“十佳辅导员”候选人的党史微课PPT电子版报送学校。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送至行政楼227室。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工部(研工部)联系。联系人:周志荣,联系电话:85280084。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