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为还赌债 男子造假证骗50万

29.05.2014  13:33
因犯诈骗罪,该男子被判刑7年半并罚2万元 摘要:为了偿还巨额赌债,塘厦镇一男子与人假扮夫妻,伪造身份证、结婚证及“土地使用证”,并以这些假证作为抵押骗取他人50万元“借款”。日前,市第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

        以案说法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  钟紫薇  为了偿还巨额赌债,塘厦镇一男子与人假扮夫妻,伪造身份证、结婚证及“土地使用证”,并以这些假证作为抵押骗取他人50万元“借款”。日前,市第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

        2011年5月,塘厦男子刘平(化名)因欠赌债急需用钱。经他人“指点”,刘平找到一名女子,为其起了“黄小娟”的假名字,并用该名字办了张假身份证。此后,刘平再与“黄小娟”假扮夫妻,伪造结婚证,承诺将用这些假证件骗钱,到时给她一笔好处费。

        办理好这些假证后,刘平还伪造了塘厦一地块的“土地使用证”。随后,两人又通过中间人牵线,最终找到“金主”潘某借钱。2011年6月3日,刘平、“黄小娟”两人以伪造的“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从受害人潘某处借得50万元。当日,刘平得到了41万元,其他9万元中,3万元当利息被潘某扣除,另6万元给了其中一名中间人。

        去年10月,警方在深圳将刘平抓获。市第三法院审理认为,刘平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遂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