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诈骗:债权人耍心眼 债务人傻了眼

02.06.2017  21:25

日前,韶关乐昌市公安局侦破一宗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梁某潮通过虚假诉讼让债务人偿还更多的钱,最终耍心眼的债权人梁某潮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街边传来呼救声

5月25日上午11时许,乐昌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小邓和辅警小徐巡逻至该市国土局门口路段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声呼叫“救命啊,抢劫!

循声望去,只见几名男子围着一个中年男子拉拉扯扯、激烈争执。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制止,被围困的中年男子见到民警过来,立即上前求救:“警察同志,你们快救救我!

另外几名男子见状后,停止了拉扯。其中一名男子说:“警察同志,你们来的正好,我才是受害者,这个人他是个骗子!

民警见事情复杂,便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一纸民事调解书

民警通过询问了解到,当街呼救的男子叫梁某潮,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人氏;另外一方带头的男子叫郭某全,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纠纷。

在城东派出所,梁某潮拿出了当天由乐昌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显示,郭某全在2015年8月借了梁某潮5万元人民币,并承诺每月还利息,本金随时归还,同时将自己位于乐昌市人民北路某住宅小区的房产作抵押。

郭某全在调解当日就将本金及利息支付给了梁某。但蹊跷的是,借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为什么郭某全在支付了本息后却不让梁某潮离开呢?

收款账户有蹊跷

细问之下,民警发现事情远远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对于借贷问题,郭某全并不否认。据郭某全反映,2015年8月,因女儿做生意需要资金,郭某全以自己在人民北路某小区的住宅作为抵押,通过中介公司向梁某潮借了5万元人民币。

之后,郭某全每月向梁某潮还款2500元,但这笔钱是应梁某潮的要求转存到户名为“刘某斌”的帐户。郭某全表示,虽然当时也稍有疑虑,但并没想太多,每月按时还款2500元。

2016年10月下旬,梁某潮再次来到郭某全家中,通知郭某全将还款转存到户名为“郭某开”的帐户上,郭某全亦按梁某潮的要求还款。后来,因为资金紧张,2016年12月后,郭某全于未能按时还款,不久就接到了乐昌市人民法院的传票。

原来,梁某潮到法院控告其自借款之日起本息一分未还。

2017年5月25日,双方经过法院调解,郭某全一次性支付梁某潮本金利息及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70000元整。

事后,郭某全觉得自己并不是分毫未还,而是按梁某潮的要求将利息金支付到了指定帐户,原告隐瞒了重要事实,存在欺诈行为,遂带家人在街边围住梁某潮讨要说法。

聪明反被聪明误

为了查清案情,民警询问了该起借贷的介绍人刘某斌。据刘某斌反映,郭某全2016年11月前都会每月按时往其本人的帐户转存2500元,他每月收取350元“佣金”,其余给梁某潮。

警方在梁某潮的公文包中发现了分成账本,印证了刘某斌的上述说法。调查显示,2015年8月到2016年11月期间,郭某全共还款4万余元,梁某潮起诉郭某全“本息一分未还”的说法不实。

经讯问,梁某潮供认,为了让郭某全还更多的钱,起诉郭某全的时候有意隐瞒了郭某全曾经还款的重要事实。

为感谢警方维护其合法权益,5月27日,郭某全特地制作了“感谢人民好警察,助人为乐显真情”金字锦旗,送到城东派出所表示感谢。

目前,梁某潮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廖锦荣 康秋月 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