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停车位款超126万 东莞一小区物业主管被公诉

03.12.2015  12:13

东莞时间网讯     大岭山镇某小区物业管理处的一名主管喻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以及公司公章,以销售停车位为名,诈骗10名业主总金额超过126万元。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喻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现年38岁的湖南男子喻某是大岭山某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主管。2014年6月开始,喻某利用工作便利,伪造了房地产公司的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以及公司公章,虚构代销小区停车位,以销售停车位给业主为名,诈骗了10名业主的购买车位款,共计126.5万元。2015年7月20日,喻某在塘厦镇被公安机关抓获。

起诉书称,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房地产 投资 有限公司名义签订车位买卖合同,骗取对方财物,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