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将试点农产品质量追溯 推高毒农药实名购买

14.03.2017  15:07

  原标题:官方将试点苹果等农产品的质量追溯 未来打假举报有奖

  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邀请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副部长张桃林等就“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中新网北京3月14日电 农业部日前印发《“十三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简称《规划》)提出,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构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选择苹果、生猪、生鲜乳等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试点;依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举报投诉奖励制度。以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

  《规划》明确,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尽快实现与新的《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不断完善农业投入品、畜禽屠宰、监督抽查、质量追溯、风险评估、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等法规制度,配套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管理规范。

  记者注意到,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2016年12月01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农业部在《食品安全法》修订以后,正在抓紧研究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16年12月31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和2017年2月14日印发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均提出“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

资料图:一农民现场拉两头奶牛现挤现卖牛奶,引市民围观排队购买。 成学磊 摄

   构建全国性质量追溯平台

   ——苹果、生鲜乳等农产品开展追溯试点

  陈晓华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其中很重要的一环,是要实现农产品的可追溯,建立可追溯制度。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改过程中,把实现产品可追溯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考虑和建议。

  《规划》提出,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完善追溯管理核心功能。选择苹果、茶叶、生猪、生鲜乳、大菱鲆等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试点。优先将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以及农业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纳入追溯管理。

  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正加快构建。农业部已在6省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点,构建以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为核心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2月16日,陈晓华介绍,预计今年将有5个省市率先进行追溯平台的试运行。现在正在加快软件开发和指挥中心建设,很快进入试运行,实现追溯规则、流程和技术规范的统一。

   严格投入品监管

   ——高毒农药要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

  十二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和产地环境污染问题在个别地区、品种和时段还比较突出。

  按照官方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系统性、区域性的问题隐患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规行为明显遏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规划》提出要严格投入品监管。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计划,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质量控制技术。严格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制度,依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指导农资生产经营者建立电子化购销台账。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3月7日表示,高毒农药这几年已经禁用了39种,还有12种要限定在非食用作物上使用。现在,高毒农药使用量比重已经从本世纪初的35%下降到2%。下一步还要本着“时机成熟一个禁用一个”原则分步推进,现在已经列入计划的近两年要淘汰的还有3个。

   实施社会共治

   ——未来民众举报投诉有奖励

  《规划》明确,将构建农资打假省际协调联动网络,实行假劣农资案件线索共享、案件通报、联防联控,强化大要案件查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同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和农业征信体系建设,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数据库,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机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和行业自律,引导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未来要强化生产督导巡查。根据风险监测和日常巡查情况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违法主体增加抽检频次,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完)